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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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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交通運輸局交通是運輸和郵電的總稱。濟寧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全市道路、水路、民用航空運輸市場監管責任。

濟寧市交通運輸局被人社部、交通運輸部授予「全國交通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濟寧市交通運輸局、濟寧市港航局先後被交通運輸部評為「全國交通行業文明單位[1],被省文明委命名為「省級文明機關」,被省交通運輸廳、省文明辦表彰為「全省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濟寧市公路局團委被團中央授予「全國『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稱號。

目錄

基本情況

「十一五」以來,濟寧市交通運輸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和省交通運輸廳的關心支持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落實市委「以路為綱、四個結合」,健全組團間交通體系以及構建「井」字型交通路網等指示精神,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觀念,高點定位調整目標,凝心聚力埋頭苦幹,使交通發展成為歷史最好的時期。公路路網建設明顯加快,「十一五」期間,濟廣高速公路濟寧段、濱湖路一期、濟寧曲阜機場路、327國道、104國道、105國道、220國道改建工程以及高速公路連接線工程等一批公路重點設施相繼竣工。伴隨着正在建設的濟徐高速公路和臨菏公路濟寧段,濟寧將形成東西兩橫(日蘭高速、臨菏高速),南北兩縱(京台高速、濟徐高速),圍繞濟寧大城市框架實現高速路網的「井」字型貫通。到2009年底,全市公路通車裡程達到1535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223.7公里,一般國省幹線1314.8公里,農村公路13815.5公里。 全市83%的縣(市、區)通達高速公路,國省幹線二級以上公路所占比重已達94%,各縣(市、區)之間實現了二級以上公路相連接。

自2003年啟動建國後最大規模的「村村通油路」工程以來,全市100%的鄉鎮和99.4%的行政村實現了通油路目標。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國省幹線為骨架、以農村公路為網絡的四通八達、循環貫通、便捷高效的公路交通網。京杭運河黃金水道開放開發全面提速,「以河興市」成效顯現。

京杭運河濟寧至韓莊段三級航道、韓莊二線船閘、微山二線船閘、白馬河航道和濟寧港郭莊、泗河口、微山、太平、留莊、付村作業區以及森達美集團躍進港區等一大批港航基礎設施相繼投入使用。截止2009年底,全市通航里程已達1100公里,其中京杭運河三級航道140公里,占全省的約80%。港口設計年吞吐能力5000多萬噸,年貨運量達4200萬噸,貨物周轉量200多億噸公里,運力、運量均占全省內河水路運輸的70%以上。全市擁有各類運輸船舶1.1萬餘艘,450多萬個載重噸,跨省營運船舶達到6708艘,全市12個縣(市)區中有8個可通航300噸以上級船舶。貨物運輸由過去單一的煤炭運輸發展至目前以煤炭運輸、液體化工產品、建材、鋼材、農產品、日用品等為主的綜合運輸體系。

民航運輸業實現跨越發展,濟寧曲阜機場在國內機場建設運營中創造了「民航濟寧速度」。2008年12月28日首航以來,已開通了濟寧至北京、上海、廣州、成都、瀋陽、青島等6條航線,截止到2010年6月底,濟寧曲阜機場安全保障航班1726架次,旅客吞吐量125520人次,貨郵吞吐量481.9噸。

公路運輸服務水平不斷提高,全市擁有營運機動車9.7萬輛,其中,營運性客車7625輛,縣際以上高級客車占客車總量的62%。全市完成公路客運量3165萬人次,旅客周轉量29.2億人公里,同比分別增長8.9%和11.1%;完成貨運量8187萬噸,貨物周轉量177億噸公里,同比分別增長1%和4.9%。

物流場站建設取得新進展,汶上、曲阜、魚台汽車客運新站相繼投入使用。泗水、微山汽車站,濟寧交運集團海天物流中心、微山魯宏物流中心、汶上中都物流中心、濟寧臨港物流交易中心以及公交、民航等站場物流項目正在加快推進。運輸經營結構調整進展明顯,高速客運、快速客運、旅遊客運、快速貨運、物流服務、貨運代理等運輸服務方式已成為我市公路運輸業新的趨勢,運輸服務品牌逐漸形成。

城鄉客運一體化進程加快,濟寧市中區、任城區、高新區、北湖度假區所有行政村全部通公交,公共交通覆蓋面積1260平方公里,實現了「四區」城鄉公交一體化。濟寧至兗州城區已實現公交化運營;濟寧至曲阜、泗水已開通都市公交,實現公交化運營。金鄉、汶上、曲阜等縣(市)先後成立了公交客運有限公司,開通了城市公交。目前濟寧至各縣(市、區)已全部開通城際公交。

單位榮譽

全市交通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碩果纍纍,濟寧市交通運輸局被人社部、交通運輸部授予「全國交通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濟寧市交通運輸局、濟寧市港航局先後被交通運輸部評為「全國交通行業文明單位,被省文明委命名為「省級文明機關」,被省交通運輸廳、省文明辦表彰為「全省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濟寧市公路局團委被團中央授予「全國『五四』紅旗團委創建單位」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省各類交通運輸行業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公路、水路、民用航空行業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城鄉交通一體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問題的協調工作;優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2]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建設和管理。

(二)承擔全市道路、水路、民用航空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水路、民用航空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和客貨運輸站場經營監管工作;負責公路、水路、民用航空客貨運輸、危險品運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航空服務行業管理、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市轄內河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撈、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參與調查處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負責船舶(不含漁業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防止污染工作;指導港口設施保安管理工作;負責交通稽查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汽車駕駛培訓機構的資格管理工作。

(三)負責提出公路、水路、民用航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擬定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公路通行費收費、內河船閘、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集中審核、報批、管理交通運輸行業的各類建設、養護資金;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四)承擔公路、水路、民用航空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招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維護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民用航空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民用航空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按規定負責港口、航道布局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五)按規定協助做好高速公路的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國道、省道布局規劃的建議,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六)貫徹實施交通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組織實施交通信息化建設;指導公路、水路、民用航空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七)綜合分析、預測交通運輸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八)負責交通運輸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公路、水路、民用航空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九)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涉外運輸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