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國家稅務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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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國家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是主管淄博市國稅工作的行政機構。內設11個行政科室、3個事業單位和1個直屬單位,下轄9個區縣局(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稅局)和41個分局(所),現有國稅幹部1340人。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誌着原淄博市國家稅務局、淄博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2]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稅源和上級國稅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和監督,促進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六)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審計、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稅局(分局、所)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系統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負責本地區稅務代理的行政監管工作。
(十六)承辦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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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淄博市人民政府,2018-07-06
- ↑ 淄博稅務:稅收顧問精準發力助推現代農業發展,國家稅務總局,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