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健康管理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深圳市健康管理協會(Shenzhen Health Management Association簡稱SZHMA),是由深圳市人民醫院、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北京大學深圳醫院、深圳市中醫院、深圳市保健辦、羅湖區人民醫院、福田區人民醫院、南山區人民醫院、寶安區人民醫院、龍崗區中心醫院、龍崗區人民醫院、深圳武警醫院、深圳市健康教育與促進中心等18家單位共同申請,於2015年4月經深圳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獨立法人社團。系由從事健康管理、健康服務和健康產業的醫療健康機構自願結成的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本協會是以健康管理為己任,以規範、自律、管理、協調、引領、服務為宗旨。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業務指導,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深圳市民間組織管理局的監督管理。協會遵守憲法[1]、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對社會組織的各項規定,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主要職能
(一)專業代表:為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本行業規劃、政策和行政法規提供數據支持和相關依據;代表會員參加與本專業利益相關的聽證會;定期向衛生行政部門反映本專業的問題,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二)專業自律:貫徹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法規,並根據本專業特點,建立道德準則和行規行約,組織實施,督促落實。規範專業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引領學術進步,促進行業發展。
(三)專業管理:經過主管部門授權或委託規範專業從業行為。
1、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依法對健康管理機構進行審查和評定。
2、督促健康管理規範的實施,完善服務標準和質量標準。
3、開展專業調研,為政府提供本行業的有關數據信息。
4、制定規範的健康管理相關標準,包括重大疾病[2]患病風險評估體系、健康檢測、健康諮詢、健康教育、健康危險因素干預方案等。
5、定期組織健康管理工作會議,開展國內外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專業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
6、對健康相關產業的新技術、新項目進行專業評估。
(四)專業協調:建立協會內外部溝通機制。加強協會內部的溝通與協調,密切會員之間的聯繫,增進會員之間的交流;加強協會與外部的溝通與合作,協調本專業與政府部門及其他協會組織的關係,獲得社會各界的支持與幫助;促進健康管理專業協調發展。
(五)專業服務:為會員單位提供信息交流、專業技術、品牌推介等方面的服務。包括:組織專業內的評比活動、業務諮詢與專業培訓、新技術、新項目推廣、國內和國際學術交流以及品牌的宣傳與展示等,提高本專業協會會員的社會影響力。
(六)承辦相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等。
(七)建立與健康管理相關的醫療、預防、保健、康復、養老等二級專業委員會(分會)。
(八)設立專家委員會;實行專家指導下的健康管理,使健康管理更權威更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