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農業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溫州市農業局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屬各單位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資料、信訪、保密、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和督查工作;組織有關綜合性報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基建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車輛、辦公設備、接待、安全、保衛等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及其他各項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和全市農業系統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災情統計及救災物資的分配調撥工作[1]。
工作職責
(一)研究制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訂農業產業政策,負責主管產業的行業管理,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草案。
(三)參與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工作,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體系建設工作;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管理;指導農村區域性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參與農村稅費改革。
(四)研究制訂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負責推進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農業機械化及農業龍頭企業、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研究制訂全市「菜籃子工程」基地建設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菜籃子」產品的產銷和服務;指導農副產品加工與流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及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
(五)編制農業生產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農牧業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和具有示範效應的農業產業化項目工作;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
(六)參與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區域開發計劃工作;組織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參與農田基本建設、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2]」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
(七)制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農業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篩選及實施;負責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農業技術成果的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科技成果推廣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市農業技術推廣基金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教育、培訓和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八)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工作;制訂農業產業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安全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負責農產品監測體系建設;負責全市生產及進口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登記及質量監測、鑑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蔬菜基地管理保護工作;參與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
(九)負責全市農業信息工作,指導全市農業信息系統的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
(十)負責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合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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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走進溫州 ,溫州市人民政府
- ↑ 四荒地是指什麼,被徵收怎麼補償 ,華律,20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