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外同時掛溫州市文物局牌子)。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處、監察室、計財產業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文物管理處、文化藝術處、市場管理處、廣播電視管理處、新聞出版管理處和機關黨委等12個處室。
機構簡介
局屬單位分別為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支隊、市群眾藝術館、市圖書館、市少年兒童圖書館、市博物館、市藝術研究所、市文物保護考古所、溫州書畫院、市越劇團、市甌劇團、溫州大劇院、溫州大戲院、市電影公司、東南劇院、新時代電影大世界、新中國影都等21個。現有專業技術人員1046人,其中高級職稱88人,中級職稱297人,初級職稱661人[1]。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2];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等文化產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電方面的產業政策,協調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和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
(三)指導、協調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版權、廣播電視、文物等事業的發展;指導、協調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推動各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專業藝術團(隊)組織和業務建設;指導、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四)貫徹文化產業政策和擬訂文化產業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事業基本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建設經費;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參與規劃、實施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五)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和圖書館事業,加強圖書館、展覽館、群藝館、文化館(站)和影劇院建設,推進民族民間藝術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開展群眾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負責申報全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世界文化遺產項目的相關申報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化遺產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鑑定、出境和宣傳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文物維修工作;協調、指導、檢查全市的文物安全工作。
(七)依法管理社會文化市場,負責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市場的管理和行政許可;指導全市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的建設;負責辦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複議工作。
(八)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制定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指導和協調全市廣播電視系統新技術的開發、推廣和應用;組織實施全市性的廣播電視重大技術項目建設;審核、報批各類廣播電視台(站)的建立和撤銷;負責社會閉路電視系統、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大屏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發行許可證和廣播影視製作經營機構的審核、審批及管理;負責用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管理、報批工作;負責監督和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九)負責管理、協調全市各類出版物的出版、複製、印刷和發行工作;負責審核報批新聞出版、發行、印刷和著作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對各類出版物的審讀;承擔全市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協調出版、發行、印刷單位之間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版權保護工作,打擊侵權盜版行為。
(十)研究制定全市對外文化、文物交流的發展規劃,歸口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及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文化交流工作;按規定權限申報和實施全市對外文化交流計劃和項目。
(十一)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承擔直屬單位的文化體制改革工作;受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委託,承擔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系統專業職務評審工作。指導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溫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管理辦法 ,百分網,2017-05-31
- ↑ 著作權限制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華律,2020-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