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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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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髮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該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產品特點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主要用於支持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目的是促進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事業持續協調健康開展。開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手續簡便,原則上「應貸盡貸」,本專科學生每年的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的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最長貸款期限為借款學生剩餘學制加13年(不超過20年),且還款時間及方式寬鬆。借款學生無需提供擔保或抵押,且借款學生在讀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

適用客戶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業務辦理流程

貸款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貸款申請,導出並打印《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首次申請貸款且未進行高中預申請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前往高中、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首貸時,學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身份證、戶口簿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複印件向縣資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請。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與借款學生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續貸時,借款學生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縣級資助中心即可辦理續貸手續。借款學生需每年至少兩次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維護個人信息。登錄次數不足時,借款學生無法提交續貸申請(系統已開通自動校驗功能),縣級資助中心應指導學生現場登錄維護。借款學生應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寫續貸聲明。續貸聲明內容應客觀真實、積極向上。縣級資助中心應確認續貸聲明審核通過後,方能受理續貸申請。若續貸聲明填寫不規範時,縣級資助中心應指導學生修改完善續貸聲明,並對學生重新提交的續貸聲明進行現場審核。學生持借款合同和貸款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提請高校於申請當年10月10前在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內錄入回執信息。 [1]

貸款審批

縣資助中心應嚴格把關,確保申請材料真實完整,並保證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系統錄入數據與原始申請材料的一致性,並導出《XX省(市、區)XXX縣資助中心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匯總表(XX-XX年度)》,提交省資助中心。省資助中心對各縣資助中心提交的材料進行匯總,在生源地貸款管理系統內導出《XX省生源地貸款申請匯總表》,審核無誤後蓋章隨同各縣匯總表報分行審批。

貸款發放:開發銀行有關分行審批通過後,確定轄區內當年發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對象及金額。

案例介紹

張某為陝西省西安臨潼區人,父母均下崗,家庭年收入6000元。2014年被西北大學錄取,學制4年。開發銀行及時為其提供7000元生源地助學貸款,用於支付學費和住宿費,期限15年。借款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由財政全額承擔,畢業後的貸款利息由借款學生自擔。因此,2018年9月1日起,張三開始自付貸款利息。畢業後前三年為還本寬限期,張某隻需償還貸款利息,畢業後第四年起,即2021年至2028年期間,張某需在每年12月20日前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並於貸款最後一年,即2029年9月20日前完成最後一筆貸款本息的償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