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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張拿出一支筆(雪夜彭城)

老張拿出一支筆
圖片來自免費素材網

《老張拿出一支筆》中國當代作家雪夜彭城的散文。

目錄

作品欣賞

老張拿出一支筆

清潔工老張在歇息時吹笛子,他普通話不好,自知之明,拿出一支水筆,在硬紙板上寫了很有韻味也很容易辨認的他的名字。

這讓我有了感觸:對呀,隨身帶筆很必要。

但,如今帶筆的非常少。

二月間,我住的小區進行出入登記,任何人出去要填寫一些防疫信息。

但這事很令人尷尬。筆只有一支,每個出入的人都要使用,如是其中一個感染病毒,勢必會傳染給許許多多的人。我因此抗議:本來沒事的,這樣搞會出事!後來就搞了一個專門為筆消毒的程序,就是用雙氧水把用過的筆擦一擦。說實話,這也只是自欺欺人,問題並沒有解決。

買大量的筆,每用一次就換,似乎只能這樣。物業恐怕是做不到了。

各人自己帶筆?當然好,也是做不到呀。人家都出門了,沒帶筆,莫非讓人家回去?多耽擱事呀。還有一個問題是,有些人家裡也找不到一支能寫字的筆。

不會吧?

真會。

家裡又不是辦公場所,也不是每個人幹的都是辦公的營生。誰還記得家裡必須有備用筆?許許多多的交流,如今不是用微信麼?誰還用筆呀?

確實是,如今,用筆的人真少,就是辦公的人,許多要寫字的場合都用敲鍵盤的方式替代了。隨身帶包,包是越來越小,越來越空。包里沒有筆,沒有錢,除了汽車鑰匙、化妝品,真不知還有什麼。

自我反思,這一天天的工作,每天用筆寫過幾個字呢?

早先的人對隨身帶筆是很看重的。不是說人人都帶筆,因為有很多文盲,還有很多人不跟文字打交道。但社會很看重使用筆的人。文章寫得好的人叫「筆桿子」。常常被尊為某地「一支筆」。

幹部、教師,一律會在中山裝上衣兜里,至少插一支鋼筆。裁縫有劃粉筆,木匠有鉛筆,三歲孩童懷揣揀選來的觀音土做塗鴉筆。

一支像樣的鋼筆(多數是黑粗、旋帽的「新華」牌),可以作為饋贈的高級禮物。戀愛、訂婚、嘉獎等場合贈筆都被認為是很高雅的事。

我人生中最美好的記憶有幾例是和筆相關的,上學的時候,從山裡回家的父親給我買了一支黃頂紅身的圓珠筆;讀四年級的時候,我又央求父親給我買了一支昂貴的(七毛錢)高檔狼毫毛筆,都令我心花怒放。

故鄉一個聾啞女孩,渴望能找到一個如意郎君,比劃着告訴家人要找一個戴眼鏡,兜里掛筆的。

後來差不多算是如願了,那個穿藏青色中山裝上衣來相親的孩子,果然戴近視眼鏡,上衣口袋裡,插着一支扁鉛筆。他是木匠,扁鉛筆是用於在木料上做標記的。這個事至今都是美談,是說沒有文化的老百姓對文化的尊崇和追求。

世道後來有了悄悄的變化。

中、小學校里那些口袋裡長期掛鋼筆的,始終非常的貧寒,有身份的說事只是做手勢,有別人代替其寫字。更有一些從不跟筆打交道的在外面混得非常風光。

於是有人譏笑那些口袋裡插筆的:成天掛筆,上身像科學家,下身呢,解放鞋還少了一根鞋帶,用紅頭繩綁着。

掛鋼筆的慚愧,悄悄的把筆撤了。

不帶筆,真的會給很多人帶來不便。我是非常頑固的認定要帶筆的。在農村工作,解放鞋是不得不穿的,穿中山裝上衣也必然是常態。為了避免被人家譏笑,把筆插汗衫口袋裡,二支、三支的都插一個兜,外面穿中山裝上衣,口袋空空。後來穿西服,我很自然地把筆插西服內藏的口袋裡。有一次一個文化幹部找我聯繫工作,偶然發現我西服兜里插着三支筆,驚嘆:果然高才,三支筆啊!言下之意,他是管文化的,出名的高才,口袋裡無筆,我一個中學裡的窮酸教師,卻以掛筆的方式顯擺文墨,這世界荒唐可笑。我卻是很傻乎、很自信地答覆人家:是啊,三支筆,都是要用的,方便啊。管文化的不帶筆,才好笑呢。

隨身帶筆能成就很好的事。

故里有個方昌蘭老師,一次去九江潯陽樓玩,讀到一篇好的銘文,欣喜萬分,隨身拿出筆和紙來,筆是好筆,墨是好墨,巴掌大的方片紙,沒有條條框框的束縛,就得心應手地記下來了。方老師教的是英文,卻非常擅於漢字書寫,這就有了一件自然形成的微型書法作品。很多年後,那蝠作品流落到我手裡,我視若珍寶。很多次,我都感嘆,一個人怎麼能把漢字寫得那麼莊重又灑脫,那麼抑揚自如,那麼妙趣橫生,那麼風光無限?

曾經的歲月里,我觀察到一些勤政人辦公桌上必有一個在用的筆筒,什麼材質的無關重要,是否有雅致的裝飾也不是事兒,筆筒里有寫字的筆。

也確實有幹部辦公室裝飾得非常豪華,老闆椅子、老闆桌,名家字畫做掛件。但桌上卻沒有筆筒。也有擺高檔筆筒的,裡面裝的卻是亂七八糟的寫不出墨水來的死筆。

我依然以我自己的觀點看世景,辦公室沒有筆,這很荒唐,筆都死了,說明多時不寫字了,這也是非常灰暗的事。如果哪個辦公桌的筆筒里整齊、光鮮地儲滿筆,隨手抽出一支筆,就能順暢地寫出字來,就很讓人安心。如果筆筒里有削好待用的鉛筆,我更是對主人肅然起敬。

那時,我還不看重毛筆。這實在也是個錯誤。

中國人發明了毛筆和墨汁,用這個創作了無限美好。毛筆書寫,也曾是中國人最主要的書面交流方式。民國時,鋼筆書寫已經很時興了,一些文化人卻固執地使用毛筆。魯迅,沈從文,許多的大文豪都是。新中國,毛主席始終使用毛筆做書寫工具,《毛澤東選集》五卷里的文章,原作無一例外是用毛筆書寫的。

從沒學會毛筆書寫的人來的角度看,固執地使用毛筆不免固執或落後,鋼筆寫字多快?毛筆寫字多艱澀,多費時!

事實不是這樣,學習毛筆寫字,需要一個漫長而積極的過程,一旦學好,那就得心應手了,你覺得人家用毛筆寫得艱難,人家卻覺得寫字這事兒非用毛筆不可。你說毛筆寫字慢,人家日書萬言哪裡來的?你說毛筆寫字容易把字寫成「一截黑炭」,人家字字磯珠又是咋弄的?

毛筆書寫是很好的書寫方式。中國畫是世界上最好的畫種;中國毛筆字,是世界上最美麗的文字。這樣說,絕不僅僅是因着民族情結。

所以,我看人家辦公桌上的筆筒里,如果有好的毛筆,抽出來就能用(不是做擺設),有宣紙鋪就在案頭,必是另有一種尊崇在心頭。

世景日換,敲鍵是當今人模擬寫字的最主要方式,除一些舊日子過來的人,不懂手寫以外的輸入法而被迫用手指在手機屏上劃着不講究美醜的文字外,幾乎沒有人寫字。頭面人物必須寫字,不過是自己的名字或「同意」、「照付」、「已閱」之類的套語,加起來也不過是幾十個字。除了中、小學校里的孩童,寫字這檔子事,幾乎快被人遺忘了。投稿、審稿、改稿、發稿這些文字行當里的事如今都是沉在電子世界裡。

這肯定不好,或者說不夠。

字是要寫的,真不能一切都用模擬的方式解決。

北京文學》至今只接受手寫稿,《人民文學》也公然表示:我們更多接受紙質稿件。這肯定是有着非常強大的理由的。決不僅僅是「防止一稿多投」、「照顧年老作家」之類的表面說頭,做文化,離不開文字,而字是要寫的。不是不能模擬,不是不要模擬,是不能只有模擬。

清潔工老張,乾的是掃地的工作,他隨身的行囊里不僅僅有水瓶和笛子,還有筆。這令我驚喜。是的,太多的人許多的時間並不坐在辦公室里,所以隨身帶筆是很有必要的。不僅僅是出門要做防疫登記這種「百年難逢擔頭春」的事兒的時候會用,很多種無法一口氣羅列的場合,帶一支筆寫字,真的能減少很多的失誤或過失。

我如杞人一般憂天:電子世界精彩無限,某一日斷電了,死機了,硬盤壞了,木馬發瘋了,頃刻間一切灰飛煙滅。沒有筆怎麼行?

老張老張,你的笛子吹得真好,把你剛才吹的那曲子的過門寫給我好不?真不行,你吹,我寫。

您教我吹D調好不?教會我,我也不請你吃酒,我也不請你洗腳,我給你寫蝠字怎麼樣?嫌我的字上不得台面?那我送您一支好筆。 [1]

作者簡介

雪夜彭城,本名劉鳳蓀,男,江西省都昌縣人。 發表關乎鄱陽湖文化的小說、詩歌、散文200萬字以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