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孫中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遺囑》是孫中山寫的一篇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原文
余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積四十年之經驗,深知欲達到此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現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務須依照余所著《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繼續努力,以求貫徹。最近主張召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是所至囑!
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孫文 三月十一日補簽
鑑賞
孫中山先生的這篇《遺囑》,又叫《總理遺囑》、《國事遺囑》,1925年2月24日在他病情危急中筆記定稿,他逝世的前一天即1925年3月11日簽字。
據《孫中山全傳》介紹,1925年3月11日正午,「中山先生忽張目遍視床前家屬及各同志,召之近前曰:『現在要分別你們了,今日到了簽名的時候了。』」「中山先生因腕力已弱,無法自持,由夫人宋慶齡含淚托起右手腕執鋼筆逐字簽名,字跡仍甚清楚。」「自此以後,中山先生呼吸益形艱難,精神極倦,不能連說四五字以上之語,惟聞不連不斷之聲音為:『和平、奮鬥、救中國』數語。」
這斷斷續續的「和平、奮鬥、救中國」,正是這篇《遺囑》的中心思想。《遺囑》的篇幅很短,而含義深遠,高度概括而又有具體要求。概括性主要表現在對四十年國民革命的回顧,明確指出了革命的目的和達到目的的寶貴經驗。對內「必須喚起民眾」,對外要「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如此共同奮鬥,方能獲得成功。具體性主要表現在對當時形勢的分析,並指明努力的方向。孫中山明確指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務須繼續努力。怎樣努力呢?就是依照「《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以求貫徹。而「最近主張召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尤須於最短期間促其實現。」這的確是非常具體的指示。
孫中山為求中國之自由平等和繁榮富強奮鬥了一生,這篇《遺囑》也充分地表現出來。他的思想、路線、方針都是十分明確的。1924年1月,他領導並主持召開了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改組了國民黨,重新解釋了三民主義,從而實現了第一次國共合作。這次大會是取得了重大成果的,大會通過了以反帝反封建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把舊三民主義發展為新三民主義。新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主張對外反對帝國主義,對內各民族一律平等;民權主義主張民權為一般平民所共有,不能為少數人所私有;民生主義提出了「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的原則與辦法。《遺囑》要求貫徹大會宣言,自然是十分重要的。
《遺囑》是一篇閃耀着愛國思想的文章,寫作上言簡意賅,堪稱典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