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武隆區城市管理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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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重慶市有關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項,負責擬訂城市管理髮展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城市管理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市政設施、城市排水、園林綠化、公園廣場、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三)負責區直管城市道路、橋樑、隧道等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區直管城市道路照明、景觀照明等城市照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鎮(街道)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指導城區區級社會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的具體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市節水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的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和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管理;指導鎮(街道)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七)牽頭組織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指導鎮(街道)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八)指導監督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置管理工作。
(九)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
(十)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編制區級綠地系統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鎮(街道)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和實施工作、城市綠線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園林綠化管理和城市公園行業管理;組織開展城市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指導監督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園林綠化行業市場管理。
(十四)負責授權範圍內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具體執法交由相關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指導監督鎮(街道)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對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十六)負責城市管理的數字化[1]、智慧化[2]建設與運行及監管;負責城市管理的科學研究和教育工作;承擔城市管理高新技術推廣與運用;負責城市管理的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城市管理行業人員培訓。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 ↑ 什麼是數字化?數字化的概念及內涵 ,搜狐,2021-02-01
- ↑ 什麼是自動化和智能化和智慧化?,搜狐,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