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陝西工業和信息化廳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陝西工業和信息化廳是2009年陝西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時組建的省政府組成部門。由原省信息產業廳、省工業交通辦公室及其管理的六個行業管理辦公室、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等10個單位整合組建而成,是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行業主管部門。2018年省政府機構改革,又分別劃入原省中小企業局的職責;原省國防科工辦組織地方企業為軍工企業配套職責;原省鹽務管理局承擔的鹽業行業管理行政職能和原省散裝辦承擔的行政職能。廳機關設26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5個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聯繫陝西經濟聯合會,在各市區設承擔無線電管理職責的派出機構11個,管理下屬事業單位18個。

目錄

主要職責

(一)提出全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1]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及行業規劃,提出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進全省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提升工業信息化水平。

(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工業行業產業政策;推動工業文化、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淘汰落後產能,推動企業兼併重組;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准入公告管理。

(三)監測分析全省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加強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研究工業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負責提出全省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省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政府投資的信息化項目。

(五)貫徹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行業管理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政府科技重大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省軟件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承擔全省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引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貫徹國家汽車產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推動汽車產業加快發展。

(七)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綠色製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安全產業規劃,促進安全產業健康發展;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在陝事務。

(九)貫徹執行國家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照權限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率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2]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貫徹國家有關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擬訂全省工業、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的政策規定,研究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項目招投標工作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管理和監督執法。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協調推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負責推進工業互聯網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指導推進工業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製造和應用;促進全省工業領域電子商務和現代流通體系建設;推動全省信息服務業創新發展;指導工業控制系統網絡和信息安全,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二)擬定全省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大數據產業發展政策,協調推進全省大數據產業標準和技術規範制定;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加快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協調推進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推動大數據產業向縱深發展。

(十三)貫徹執行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縣域工業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及政策措施;負責協調、指導和服務全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培育市場主體,促進企業成長;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民營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計劃,促進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十四)負責全省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服務機構對創業者和中小企業開展服務;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規定、政策;負責全省食鹽專營管理,制定鹽業產業政策;組織落實國家儲備鹽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

(十六)負責原輕工、冶金、石化、機械、建材、紡織、醫藥等行業及原省中小企業促進局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和辦公家屬區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設1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廳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承擔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聞發布、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保衛和值班接待等工作。

(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及專業技術職務的管理指導等工作;承擔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三)法規處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建設、行政執法監督、立法、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等工作;牽頭協調處置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產業政策處

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等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工業產業政策,推動淘汰落後產能、工業文化、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等工作;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組織實施相關行業准入公告管理等。

(五)規劃處

組織擬訂全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省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計劃,促進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職責和原省國防科技工作辦公室組織地方企業為軍工企業配套。

(六)財務處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有關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

(七)科技處

組織實施國家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及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品牌建設;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實施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管理,推動企業實施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組織協調產學研合作創新工作,實施技術創新示範企業認定;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參與指導企業知識產權工作。

(八)運行監測協調處

監測分析全省工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工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負責全省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他那副產品行情況的統計、分析、監測、評價和考核。

(九)節能綜合利用處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利用、清潔生產、綠色製造促進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綠色製造工程建設;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十)安全生產處(省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負責指導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負責擬訂全省安全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推動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引導企業集聚發展安全產業;推進安全產業發展環境不斷優化,激發安全產業發展需求動能不斷增強,促進安全產業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負責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在陝事務。

(十一)原材料工業處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石化、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省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

(十二)裝備工業處(陝西省重大技術裝備辦公室)

承擔全省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三)汽車工業處

貫徹國家汽車及道路機動車輛工業發展戰略、產業政策;組織制定我省汽車行業中長期規劃和相關支持政策;負責我省汽車工業性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協調管理,組織國內外市場推廣;負責我省汽車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准入、市場准入審核和產品認證等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提出汽車產業省級財政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我省新能源汽車產業推廣應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定;推動全省性汽車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統籌協調全省汽車產業發展工作;負責省汽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消費品工業處

承擔全省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國家有關捲菸、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劃;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的規劃、政策和標準。

(十五)電子信息處

承擔全省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指導全省軟件業發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軟件、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全省軟件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軟件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六)無線電管理處(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無線電管理的法規和政策,負責省內無線電頻率的劃分、分配與指配;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指導無線電監督管理派出機構的業務工作;承辦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