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生態環境廳
陝西省生態環境廳,是2018年陝西省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陝西省生態環境廳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陝辦字〔2019〕24號),省生態環境廳是省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廳級,加掛省核安全局牌子。省生態環境廳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8年11月14日上午,陝西省生態環境廳、陝西省核安全局正式掛牌[1],標誌着我省生態環境保護事業開啟了新征程,邁出了新步伐, 具有劃時代、里程碑式的歷史意義。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省級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法規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省內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全省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負責全省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省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對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全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省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全省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確定全省大氣、水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省級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省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全省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全省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省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全省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全省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全省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省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牽頭組織實施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2]。
(六)指導協調監督全省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省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全省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全省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省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全省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的政策、規劃和標準,研究擬訂省級地方性輻射安全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有關標準。牽頭負責全省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省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全省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省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省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全省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定全省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擬訂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省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負責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擬訂並實施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
(十一)組織開展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聯繫協調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建立健全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問責。
(十二)統一負責全省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組織開展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全省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負責省級生態環境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省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全省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四)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我省參與國際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在全省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省生態環境廳要統一行使全省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建設美麗陝西。
視頻
陝西省生態環境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陝西省生態環境廳今日正式掛牌成立,騰訊網,2018-11-14
- ↑ 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在西安召開 胡和平李干傑講話 樓陽生陳潤兒劉國中通報情況 ,搜狐,2018-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