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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懲教設施列表
圖片來自csd

本頁以列表形式介紹香港境內已落成並現時由懲教署管理,以及已結束運作的懲教設施,包括監獄、懲教所、收押所、戒毒所、精神病治療中心、更生中心、中途宿舍及公立醫院羈留病房。香港共有28間運作中的懲教設施,提供11,322個收容額。此列表以地區劃分,除「已結束運作」章節以結束年份順序外,其餘章節排名不分先後。

說明

香港的懲教服務始於香港開埠初期域多利監獄。它在1841年以「中央監獄」之名在中區啟用,其後犯人數目上升,監獄逐漸不敷應用,香港政府於是多次擴建之,亦購置舊船並改裝成為海上監獄,甚至計劃在昂船洲建立另一間監獄,惟始終未能實現,而上述囚船也後來停止運作。[1]直到1932年荔枝角監獄和1937年赤柱監獄的落成,才能舒緩長久以來域多利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而這兩間監獄跟前者一同成為二戰前香港三大監獄。而在香港重光後,港府除了重啟因戰爭而遭破壞或改裝的監獄外,亦陸續在香港各地開設不同的懲教設施,以應付日後需求,例如1953年的首間教導所「赤柱教導所」(馬坑監獄的前身)、1968年的首間中途宿舍「新生之家」(今被併入紫荊樓)、1969年的首間戒毒所「大欖戒毒所」(今改為大欖懲教所)、1972年的首間勞役中心「沙咀勞役中心」(即沙咀懲教所)、2002年首間更生中心勵志更生中心等。[2]>另外,因應香港越南船民問題,懲教署曾經在一些地方開設羈留中心,亦一度成立難民組及增聘相關臨時職員。時至今日,赤柱監獄仍然運作,荔枝角監獄被改為荔枝角收押所,而域多利監獄已於2018年被活化成為大館的一部分。

根據懲教署資料,在2020年9月30日,全港共有6,958名在囚人士。他們在被判監禁時,署方會先根據犯人自身的性別、年齡和保安類別,來決定將來會入住的懲教院所。現時全港共有13間低度設防、4間中度設防、6間高度設防院所;另有3間中途宿舍及兩間在公立醫院開設的羈留病房,分別收容獲釋後需要過渡住宿的釋囚,及需要特別治療或做手術的犯人。[3]

說明

列表會列出懲教設施的名稱、啟用年份及改建/搬遷後新址啟用年份(如有)、所屬分區(以區議會區域劃分)及地址、保安等級、收容額、在囚人士人數(以2019年12月31日計算;不包括羈留病房及中途宿舍,並以「不適用」一詞標示)以及在囚人士類別。

參考文獻

  1. 早期域多利監獄是怎樣的?. 香港記憶.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2020-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03). 
  2. 懲教署歷史: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 香港懲教署. [2020-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30). 
  3. 院所管理. 香港懲教署. [2020-0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