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薪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13薪是一個專用名詞。
現代漢字是指楷化後的漢字[1]正楷字形,包括繁體字和簡體字。現代漢字即從甲骨文、金文[2]、籀文、篆書,至隸書、草書、楷書、行書等演變而來。漢字為漢民族先民發明創製並作改進,是維繫漢族各方言區不可或缺的紐帶。現存最早可識的漢字是約公元前1300年殷商的甲骨文和稍後的金文, 再到秦朝的小篆 和隸書, 至漢魏隸書盛行,到了漢末隸書楷化為正楷,盛行於魏晉南北朝,至今通行。
名詞解釋
13薪,又稱年終雙薪,是指員工工作期滿一年後,可以領取第13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薪水;還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
年終「第13薪」和年終獎都屬於工資總額的範疇,並且都有一定的獎勵性質,但是兩者之間還是存在一定的區別。
有關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向職工支付13個月工資,但是它的發放數額、發放時間一般都是確定的,其決定因素是到年底時員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即只要員工當年年底12月份仍在公司工作,就應獲得這筆固定收入。
年終獎則是一種獎金,是對員工全年勞動的超額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員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結果進行發放,而且發放與否以及具體金額彈性較大。例如,由於疫情造成的經營困難,不少單位取消了年終獎。但是,對於年終雙薪,如果過去已經形成發放事實,在沒有具體規定支撐的情況下,單位因經營困難而取消年終雙薪,將構成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
個稅計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文)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稅發〔2005〕9號文件規定的:
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計算應納稅款:
1.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參考文獻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搜狐,2022-03-30
- ↑ 華夏古漢字《金文》,搜狐,202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