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賄賂法令》(Bribery Act 2010,2010 c. 23)是英國國會法令之一,於2009年經由女皇致辭所制訂,並獲得跨政黨支持,2010年4月8日正式通過。
本法令新增四項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