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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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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城的遺跡在[[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的[[昭和]]十年(1935年)12月5日被指定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之一,[[台灣戰後時期|戰後]]則在[[民國紀年|民國]]七十四年(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臺閩地區]]二級古蹟,後改為[[國定古蹟]]。<br>
臺灣現存城池遺跡中,臺北府城原五門缺了西門、新竹縣城(淡水廳城)原四門中只留下東門、臺灣府城(臺南府城)原十四門(正城八門、東西外城共六門)只剩下四門、鳳山縣舊城原四門缺西門、鳳山縣新城原五門只剩下東便門、澎湖廳城原六門餘二門(但小西門[[順承門]]保留較多古貌)。又金門城四門是後來重建,已非原物。
=== 風水龍脈 ===
《恆春縣志》中記載說恆春古城的四周有山,分別為三臺山(原稱硬仔山)、龍鑾山(原稱赤牛嶺,今復舊稱)、虎頭山與西屏山(原稱太平頂山,今復舊稱),在風水上被視為[[玄武]](北)、[[青龍]](東)、[[白虎]](西)、[[朱雀]](南),而三臺山為主山。又城內的[[猴洞山]]為龍脈所在,為廟宇集中地。
== 歷史沿革 ==
古城裡較為熱鬧的地區在西南部,主要街道有縣前街、西門街、打鐵街、南門街、客人街、東門街、北門街與土地公街等等。
==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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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730 亞洲史地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