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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迪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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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迪加是生产同类商品的几个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共同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协定而形成的一种垄断同盟。辛迪加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
==特点==
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独立地位。因为它们采购原材料和销售商品的业务均由辛迪加的总办事处统一办理,总办事处统一接受商品订单和统一采购原材料,按照协议在辛迪加所属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因而参加辛迪加的企业不再与市场发生直接联系。这样,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就很难随意脱离辛迪加。如果想要退出,必须花一笔资本重新建立购销机构和重新安排与市场的联系,这样做却总是要受到辛迪加的阻挠和排挤。因此,同卡特尔相比,辛迪加具有稳定性。但是,由于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具有独立性,因而在各企业的经济实力发生变化时,彼此之间在争夺商品销售份额和原材料分配比例方面的斗争就会尖锐化,从而导致辛迪加的解体。
在世界史上,辛迪加历史比托拉斯、卡特尔、康采恩还要早,甚至最早可追溯到地理大发现时期,当时以羊毛、远东瓷器、香料等商贩因利害近乎一致,组成所谓的“同盟”,这就是辛迪加的起源。如汉莎同盟、法兰克福同盟都是最早的辛迪加,主要在避免有不肖商贩扰乱公允市场。
==组织机构==
参加辛迪加的企业,推选出它们的代表,组成辛迪加总办事处。辛迪加参加者的商品销售和原料采购,都得通过这个总办事处统一进行。这种统一的、集中的购销,意味着辛迪加在流通领域中占有一定的垄断地位,使它有可能抬高商品的销售价格和压低原料的采购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在辛迪加内部的各个资本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他们为了争夺商品销售份额和原料分配比例而经常展开激烈的竞争。当参加者的实力对比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往往要调整分配的份额或对辛迪加总办事处进行改组。
==产生与发展==
辛迪加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的。当时在欧洲一些国家都出现了辛迪加。德国的许多辛迪加是由卡特尔发展而来的。在1905年的 385个工业卡特尔中,约有200个已具有辛迪加性质。辛迪加在德国经济中的垄断地位也是明显的。1893年成立的莱茵-威斯特法伦采煤辛迪加,1909 年在多特蒙德地区生产了8500万吨煤,而其他所有局外企业的生产量不过420万吨(只等于采煤辛迪加产量的4.9%);1913年1月,采煤辛迪加的产量占鲁尔地区全部产量的92.6%,占全德煤炭总产量的54%。在当时,钢铁辛迪加的生产在全国钢铁总产量中所占比重已上升到43~44%。
在法国的冶金、制糖、玻璃、造纸、石油、化学、纺织、采煤等工业部门中,也有很多辛迪加。其中特别重要的有:隆维商行,它生产了法国几乎全部的铸铁;制糖辛迪加几乎完全控制了法国的制糖市场;圣戈班玻璃总公司也居于绝对的垄断地位。
在奥地利,一些著名辛迪加占有重要地位。例如:波希米亚的采煤辛迪加,占奥地利全部煤产量的90%;制砖辛迪加,年产值达4亿克朗(未参加辛迪加的企业产值不过4000万克朗);石油辛迪加,占全国产量的40%。
==参考文献==
==特点==
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独立地位。因为它们采购原材料和销售商品的业务均由辛迪加的总办事处统一办理,总办事处统一接受商品订单和统一采购原材料,按照协议在辛迪加所属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因而参加辛迪加的企业不再与市场发生直接联系。这样,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就很难随意脱离辛迪加。如果想要退出,必须花一笔资本重新建立购销机构和重新安排与市场的联系,这样做却总是要受到辛迪加的阻挠和排挤。因此,同卡特尔相比,辛迪加具有稳定性。但是,由于各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具有独立性,因而在各企业的经济实力发生变化时,彼此之间在争夺商品销售份额和原材料分配比例方面的斗争就会尖锐化,从而导致辛迪加的解体。
在世界史上,辛迪加历史比托拉斯、卡特尔、康采恩还要早,甚至最早可追溯到地理大发现时期,当时以羊毛、远东瓷器、香料等商贩因利害近乎一致,组成所谓的“同盟”,这就是辛迪加的起源。如汉莎同盟、法兰克福同盟都是最早的辛迪加,主要在避免有不肖商贩扰乱公允市场。
==组织机构==
参加辛迪加的企业,推选出它们的代表,组成辛迪加总办事处。辛迪加参加者的商品销售和原料采购,都得通过这个总办事处统一进行。这种统一的、集中的购销,意味着辛迪加在流通领域中占有一定的垄断地位,使它有可能抬高商品的销售价格和压低原料的采购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在辛迪加内部的各个资本家之间存在着矛盾和斗争。他们为了争夺商品销售份额和原料分配比例而经常展开激烈的竞争。当参加者的实力对比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往往要调整分配的份额或对辛迪加总办事处进行改组。
==产生与发展==
辛迪加是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的。当时在欧洲一些国家都出现了辛迪加。德国的许多辛迪加是由卡特尔发展而来的。在1905年的 385个工业卡特尔中,约有200个已具有辛迪加性质。辛迪加在德国经济中的垄断地位也是明显的。1893年成立的莱茵-威斯特法伦采煤辛迪加,1909 年在多特蒙德地区生产了8500万吨煤,而其他所有局外企业的生产量不过420万吨(只等于采煤辛迪加产量的4.9%);1913年1月,采煤辛迪加的产量占鲁尔地区全部产量的92.6%,占全德煤炭总产量的54%。在当时,钢铁辛迪加的生产在全国钢铁总产量中所占比重已上升到43~44%。
在法国的冶金、制糖、玻璃、造纸、石油、化学、纺织、采煤等工业部门中,也有很多辛迪加。其中特别重要的有:隆维商行,它生产了法国几乎全部的铸铁;制糖辛迪加几乎完全控制了法国的制糖市场;圣戈班玻璃总公司也居于绝对的垄断地位。
在奥地利,一些著名辛迪加占有重要地位。例如:波希米亚的采煤辛迪加,占奥地利全部煤产量的90%;制砖辛迪加,年产值达4亿克朗(未参加辛迪加的企业产值不过4000万克朗);石油辛迪加,占全国产量的40%。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