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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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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的形成==
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有相关的 [[ 机构 ]] (一般是政府部门)负责。
公共政策往往面临不同的方案和选择;政策一旦决定,其影响或后果可能经过很长时间之后才显示出来。所以政策的制定需要慎重:最好由有关领域的 [[ 专家 ]] 及利益相关各方对不同方案的利弊及可操作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并通过适当的程序进行决断。
公众是公共政策最终的利益相关方。他们对政策制定过程的直接参与受到 [[ 通讯 ]] 、交通及资源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但他们对这一过程应有知情权,并且他们的意见、观点至少应该能够借助 [[ 媒体 ]] 、代表以间接的方式得到表达。
公共政策是政府、政党或其他社会公共权威部门,在一定的 [[ 历史 ]] 条件下,为解决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当下的社会需求,制定并执行的一种行为准则或行为规范(包括法律、法规、法令、计划、规划、指示、报告、建议文件等),是政策主体对社会价值的一种权威性分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表现为对政策的创立、政策执行、政策调整、政策监控、政策评优、政策终止等若干环节。 (出自《 [[ 大都市公共政策 ]] 》)
==性质==
再 分配性政策 (Distributive (Redistributive policy) ,又称重分配性政策, 是指政府机关将 某一团体或人口的 利益 、服务、 或 成本 转移给另一团体 或 义务分配给不同的 人口来享受或承担 的 政策, 例 如 社会福利政策。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这种政策基本上是一种非零和赛局的政策,因为政策的执行,并不构成它方之 [[ 所得 建立在另一方所失的基础上,不具备义务和利益的排他性 税]]、[[增值税]]等 。 相反地, 政府在执行 这类 再分配性 政策时, 会考虑到 各 方皆可获得一定 团体所涉及 的利益 和损失 。 因此政府推行 这种政策 时在立法 会出现利益 上 通常不致产生问题或困难 的排他性 , 唯 是 一 构成争议 种零和赛局 的 政策。 因 素则可能是 此,再分配性 政策的 幅度或对特定分配 推行也容易引发既得利益人口 的 大小与多寡 抗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