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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
,→官员的级别
*[[散官]]:表示官员实际等级的称号。“一切以门荫结品,然后劳考进叙”,散官按照资历升迁,各级官员都有一个“散位”,以此来标志其个人的身份。与职事官相应成一个行政职位和个人身份互相交错的系统,因此有“以散官定官员班位,以职事官定其职守”的说法,但有低级散官任高级职事官时,称为“守某官”;而高级散官任低级职事官时,称为“行某官”,待遇则按散官的品级。
*品秩、[[禄秩]]:是战国、秦汉以来用“若干石”[[俸禄]]额度来区分官僚等级的标志,从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直至百石,其下还有“斗食”,约有二十多级。魏晋后以“品”为主的官僚分级制度出现后“禄秩”逐渐淡出。日本则用于幕府官员。
*品位:“品位”,中国称为“品”,是自魏晋以来区分官员等级的标志。[[北魏]][[孝文帝]]将一至九品官品又析分出了正、从、上、下共三十级,称为“九品三十阶”。日本的品位制度则称为“位”。朝鲜、越南、琉球品位制度亦称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