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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傑明·布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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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姆生於[[美國]][[賓夕凡尼亞州]]。1935年獲得[[賓夕凡尼亞州立大學]]理學碩士學位。他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布魯姆分類學]]),包涵認知、情感和技能領域的知識。1960年代他在[[芝加哥大學]]工作期間,寫了兩本重要著作《人類特性的穩定性與改變》和《教育目標分》。
[[File: 教育目標分類法.jpg|thumb|340px|right|教育目標分類法 [https://kknews.cc/education/j5352yp.html 來自每日頭條]]]
==生活==
布魯姆的研究表明,教育環境和家庭環境可以培養人類潛能,改變教育。布魯姆制定了“教育目標分類法”,對教育者為學生設定的不同學習目標和技能進行了分類。布魯姆將教育目標分為三個“領域:”情感,精神運動和認知。與其他分類法一樣,它是等級的,這意味著在更高層次上學習取決於在較低層次上獲得必要的知識和技能。布魯姆打算讓分類學激勵教育工作者專注於所有三個領域,創造一種更全面的教育形式。
布魯姆還進行了顯著研究掌握學習,可見它不是與生俱來的天賦,讓一個成功的,而是拼搏。他的研究表明,在獲得重大認可之前,他們所在領域中最成功的人都投入了至少十年的努力。布魯姆的工作強調,成就是學習的產物,學習受到機會和努力的影響。這是對教育可以提供的可能性的強有力和樂觀的概念,以及布魯姆能夠付諸實踐的概念。基於他的努力,評估方法和概念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他的激進主義也支持創建首發為低收入家庭的學齡前兒童提供支持的計劃,使他們有機會開始學習生活和隨之而來的成就。然而,他的研究使他意識到家庭中的早期經歷對於提供良好的學習基礎是最重要的。
==學習==
布魯姆在教育領域的主要貢獻包括精通學習,他的才能發展模型以及他在認知領域的教育目標分類法。
他將大部分研究重點放在教育目標的研究上,並最終提出,任何給定的任務都應支持三個心理領域之一:認知,情感或心理運動。認知領域處理以有意義的方式處理和利用(作為度量)信息的能力。情感領域與學習過程中產生的態度和感覺有關。最後,精神運動領域涉及操縱或身體技能。
他領導了芝加哥大學的一組認知心理學家,他們建立了認知驅動行為的分類學層次結構,這種行為被認為對學習和可衡量的能力很重要。例如,以動詞“ describe”開頭的目標是可測量的,而以動詞“ understand”開頭的目標則無法測量。
==著作==
1956年,出版的《教育目標分類法:教育目標分類法:手冊1:認知領域》。
書中,對知識領域與知識的心理運動領域和情感領域進行了比較。它旨在為評估學生和教育實踐的結果提供更可靠的程序。布盧姆的分類法提供對教學目標和教學評估進行分類的結構。他的分類法旨在幫助教師和教學設計師對教學目標進行分類。他的分類法的基礎是並非所有學習目標和結果都是平等的。例如,記住事實雖然很重要,但與學習的分析或評估能力不同。在沒有分類系統(分類法)的情況下,教師和教學設計師可能會選擇例如強調事實的記憶(這使測試更容易)而不是強調其他(並且可能更重要的)學習能力。<ref>[https://www.newworldencyclopedia.org/entry/Benjamin_Bloom New Worl - 本傑明·布魯姆]</ref>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