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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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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作品 = 《云黄集》 <br> 《四书中注》 <br> 《咸平阳秋》<br> 《春秋史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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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傅国'''(1576年-1644 年 ),临朐县七贤乡猫林沟村人,出身于“读书”世家。自幼聪慧,在父亲的严格管教下,七岁即作《霜林赋》,一时名噪乡里,治学有祖父、父亲之遗风,淡泊于仕进。直到万历四十一年癸丑(1613),才会试礼部,中进士,授为 [[ 河南 ]] 通许县令。后升户部郎中。因犯事被削官籍而归故里。1644年 [[ 明朝 ]] 灭亡,消息传来,傅国自焚。
== 主要政绩 ==
傅国为官廉洁奉公,体恤百姓,极力抑制豪强,制止贪官污吏对百姓的侵夺,被老百姓赞为“傅青天”。他还令百姓预备好纸炮,遇有盗贼侵犯,鸣炮为警,邻里就鸣炮接应,然后齐心协力,捉拿盗贼,盗贼即刻落网。因为治理有方,大约于万历四十五年,由通许县令直迁为户部主事,再迁户部郎中。时辽东遭清兵进犯,他奉命督饷。故府志说他“辽阳败,削籍归,杜门绝迹城市,再荐不起,惟著述自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