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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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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权利''',或称“动物解放”,是人发起的保护动物不被人类作为占有物来对待的[[社会运动]]。这是一种非人類本位出發的社会思潮,其宗旨不仅要为动物争取被更仁慈对待的权利,更主张包括[[蚊子]],[[蟯蟲]],[[蟑螂]]等[[害蟲]]在内的动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權|“人”权]],比如,和人类一样免受折磨的权利,换句话说,动物应该被当作人同等看待,而不仅仅被当作人类的[[财产]]或工具,无论在法律层面或是精神层面。
在一些国家,已经立法保障动物权利。1992年,[[瑞士]]法律上确认动物为“[[存在物|生命]]”(beings),而非“[[物品]]”(things);2002年,[[德国]]将动物保护的条款写入[[宪法]] <ref>[https://www.sohu.com/a/367419119_99949551 【学员资讯】从澳洲山火看德国动物保护] ,搜狐,2020-01-17</ref> 。由[[澳洲]]学者[[彼得•辛格]]建立,基地位于[[美國]][[西雅图]]的“[[泛类人猿计划]]”,目前正在争取[[美国]]政府采纳其所提出的《[[泛人猿宣言]]》,这份宣言呼吁赋予一个由[[大猩猩]]、[[猩猩]]以及两个亚种的[[黑猩猩]]组成的“平等群落”以三项基本权利:[[生存权]]、[[个体自由权]]和[[免受折磨权]]。
而批评者认为,由于动物无法对[[社会契约]]进行讨论或是做出[[道德]]判断,不能够顾及他人的[[权利]],甚至根本对[[权利]]没有概念,因此不能被认为享有精神上的权利。動物權利主义学者[[罗杰•斯克鲁顿]]认为这些人的[[逻辑]]是“因为只有人类担负责任,所以也只应由人类享有权利”。
==哲学渊源==
法国[[啟蒙時代|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ref>[https://www.yooread.net/9/15574/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悠读文学,2016-10-16</ref> 一书的序言中,曾对动物权利的观念做了简述,他说人类从动物进化而来,而又不像其他动物那样“缺少智力和自由”,但是,其他动物也是有知觉的,“它们同样应该享有自然赋予的权利,人类有义务维护这一点”,他特别指出“动物有不被虐待的权利”。
现代[[功利主义]]学说的奠基人[[杰里米•边沁]]是最早深入研究动物解放主义的学者之一,他在为扩大动物法律权利的必要性所作的演讲稿中写道:“这一天终将到来,人类以外的动物们将重获被人类暴政剥夺的权利,这些权利从来不应剥夺。”他还指出,动物的缺乏[[理性]]在[[道义]]上不应构成对动物解放主义的阻碍,“长有几条腿、皮肤是否长有绒毛、骶骨孔是否闭合,这些都不能构成剥夺一个生灵享有与人类同等权利的原因”“还有什么使动物解放不可逾越?动物是否拥有思考能力或是语言能力?成年的马或是狗,还有其他许多有灵性的动物,显然要比一周甚至一个月大的婴儿来得更有理性。从另一方面,这说法仍旧成立:问题不再是‘它们会思考吗?’或是“它们会说话吗?’而变成了“它们会感到难受吗?”为什么法律不能对一切生灵提供保障?总有一天,博爱将荫蔽所有生灵……”(边沁,1781)
<center>为保护昆虫 德国将禁用除草剂草甘膦</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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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tegory:380 動物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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