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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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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鏡'''(1662-1732),字抑光,是 [[ 清朝 ]][[ 康熙 ]] [[ 雍正 ]] 時大臣。原本是漢軍旗出身,公元1727年,因功入抬入 [[ 滿洲 ]] 正黃旗。
==生平簡介==
===經歷===
公元1684年,二十二歲,出任縣丞,後因為在官位上乾的不錯,升知縣、知州。後改官六部員外郎、郎中,但一直得不到提拔,過了差不多30年,才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始為侍讀學士。
雍正元年(1723年),[[田文鏡]]奉派去華山致祭,揭發 [[ 山西 ]] 巡撫瞞報災情,從此深受世宗信任,命他署理山西布政使,因他清理積壓的案牘,吏治為之一新,雍正遂評他“忠誠體國,公正廉明” 雍正二年(1724)調任河南布政使,旋升河南巡撫、總督。任內,以凡事“悉秉至公,無人不可以共事”為準則,大刀闊斧,“清理積牘,剔除宿弊,吏治為之一新。”因為他的嚴肅政治, [[ 河南 ]] 整個官僚系統為之一清,使百姓安樂。 
雍正五年(1727年),任為河南總督,加兵部尚書銜。河南全省推行攤丁入地。田文鏡制訂,河南的“攤丁入地”是以州縣為單位,分別進行勻攤。“每地賦銀一兩,合攤丁銀一分一厘七毫六絲至二錢七厘二絲零不等。”徵收賦銀,依據攤丁入地的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河南賦稅不均的狀況,同時保證了賦稅的徵收,減少了無地少地人民的賦稅負擔。
雍正六年,任河南山東總督。
===以刁鑽刻薄聞名,結合清官與酷吏於一身===
田文鏡以刁鑽刻薄聞名,結合清官與酷吏於一身。治理地方期間,治盜極嚴,轄境幾乎無盜賊,同時督責諸州縣清理賦收,開辟荒田,限期極嚴。各州縣稍有怠慢,會立刻遭到懲罰。先後受到直隸總督李紱、監察御史謝濟世的參劾。結果雍正皇帝卻並不在意,稱其實心任事,是“模範疆吏”,任用如故。
 
田文鏡受到彈劾後,雍正帝居然對田文鏡說:“此一事,朕甚慶幸,好機會,亦難得。參你這樣巡撫,所以理直氣壯,有何可講?”
當田文鏡回復自己覺得有些委曲後,雍正帝又勸諭他:“此事朕已洞悉原委,你一些不必繫念。只要自己信得,乃可對天地神明,小人之流言何妨也?不必氣量窄小了。”
===符合雍正的用人標準:盡心竭力、勇於任事、不避嫌怨、厲行新政、清廉節儉===
田文鏡之所以能在雍正初年能平步青雲,獲得如此信任,實在於田文鏡完全符合雍正的用人標準:盡心竭力、勇於任事、不避嫌怨、厲行新政、清廉節儉。不過,田文鏡為政過於嚴苛,比如推行墾荒、攤丁入畝、追討積欠,為完成任務一味迎合上意,對下屬和百姓殘酷刻薄,世人也不無非議。
 
此外,雍正喜聞祥瑞,田文鏡也總是極為迎合。《永憲錄》稱:“河南總督田文鏡進瑞谷一莖十五穗”;“文鏡每年必以休嘉入告。是年又奏路不拾遺。”雍正五年,田文鏡奏報黃河水清,同樣獲得雍正皇帝的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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