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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 [[ 法律 ]] 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 [[ 社会主义 ]][[ 市场经济 ]] 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现版本于2013年10月25日,由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该法分总则、消费者的 [[ 权利 ]] 、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 [[ 合法权益 ]] 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法规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保护 [[ 消费者 ]]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的一部法律。该法调整的对象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 [[ 商品 ]] 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和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习近平]] 
2013年10月25日
 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 [[ 计算机 ]] 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货。 *第一章 总则[3]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 [[ 社会 ]] 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 [[ 法规 ]] 。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 [[ 诚实信用 ]] 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立法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 国家 ]] 制定了本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 公平 ]] 、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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