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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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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乐曲必须以 [[ 乐谱 ]] 形式纪录其作曲,或以 [[ 声音 ]] 的演出(如:现场演唱或录音)存在。演出时, [[ 音乐家 ]] 可以透过背谱、视谱或结合以上两者,以确实演奏事先写曲的作品。乐曲由音乐元素所组成,而元素的表现因人、因文化而异。
即兴音乐则是在演出当下作曲的一种形式,以自然天成的方式组合 [[ 音乐元素 ]] 。
乐兴之时是由 [[ 舒伯特 ]] 创立的类似于即兴曲的曲作体裁。结构特点是短小精致,描述展现细微乐思,以及富有漫不经心的即兴性。他在1828年出版的《 [[ 音乐瞬间 ]] 》六首((Moment musical, Op.94))即是此类体裁的开山和代表作,皆是 [[ 钢琴 ]] 小品。
==感受==
音乐创作的准备及孕育阶段。音乐创作的三个环节之一。
==创意==
作曲家将创作冲动及感情转化为 [[ 音响 ]] 的过程,即基本乐思的形成。音乐创作的三个环节之一。 音乐艺术的特点是以音响为其 [[ 物质 ]] 材料,现实生活、具体对象、思想、 [[ 情感 ]] 、意境等等都要转化为由乐音为主所构成的音响。通常,作曲家总是在以往的音乐成果中汲取经验,对前人的音乐表现手段与各种手法进行分析、判断、提炼,通过自己的重新设计、安排、想象进行新的创造,产生新的音响。因此,对历史音乐文献的熟悉,对 [[ 民间音乐 ]] 的领会,对音乐语言特点的掌握是创作的重要条件。当代音乐作品所带来的各种影响和启示也很重要。这里存在一个继承与创新、借鉴与消化的关系。
==塑形==
在使内容物化(音乐化)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是使基本乐思逐步展开以产生具体形式,并符合 [[ 形式美 ]] 的要求。音乐创作的三个环节之一。
需按照音乐艺术本身的规律,根据一定的音乐 [[ 逻辑 ]] ,用适当的音乐语言来创作生动、鲜明、感人并富有独创性的作品。熟练的写作 [[ 技巧 ]] 、丰富多样的表现手法是至为重要的,在形象的塑造时,既须根据内容的需要来确定形式,也会由于形式美的要求对内容作适当的调整,两者存在互相制约、互为因果的关系。在创作中,最初的构思常常有被多次修改、变易、丰富、润饰等反复推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