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64
次編輯
變更
郑律成
,→新中国时期
== 新中国时期 ==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在周恩来总理的批准下,郑律成同妻子回到中国,并加入中国国籍。后被分配到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工作。[1]
1950年12月,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创作组的成员,[[郑律成]]和[[刘白羽]]、[[欧阳山尊]]、[[凌子风]]、[[李瑛]]等人一道去了朝鲜。他和刘白羽合作写了《歌唱白云山》,他和魏巍同志合作谱写了具有浓郁朝鲜风情的《亲爱的军队亲爱的人》,并与欧阳山尊同志合作谱写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进行曲》和《志愿军十赞》。
[[File:郑律成0.jpg|缩略图center|[http://gb.cri.cn/mmsource/images/2012/11/16/28a3c21f193e47609012f5e39465841c.jpg原图链接]]
== 家庭成员 ==
妻子 丁雪松(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先生秘书) 女儿 郑小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