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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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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英语: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缩写为CASS),简称社科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最高的和最全面的国家级学术机构与综合研究中心,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77年5月,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社科院主要研究对象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语言、哲学、法学、经济、宗教、民族、考古、历史和文学等问题。目前,社科院内共分为6个学部,下辖37个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中国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研究项目(TTCSP)研究编写的《全球智库报告2015》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排名全球第31名,为中国排名最高的智库[2]。
沿革
1949年11月,中国科学院在北京成立。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最初设有语言研究所、哲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研究所、民族研究所、世界宗教研究所、考古研究所、历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世界历史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外国文学研究所和情报资料研究室等14个研究单位,总人数2200多人。
1977年5月,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不再保留“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之后先后成立了工业经济研究所等16个研究和出版单位。苏联东欧研究所、西亚非洲研究所和拉丁美洲研究所亦在建院初期划归中国社会科学院。
1981年以后,社科院又成立了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等6个科研院所,研究所总数扩张到31个,研究中心则有45个。
2019年1月3日,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批准,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部为基础,组建中国历史研究院,下设考古研究所、古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世界历史研究所、中国边疆研究所、历史理论研究所,负责统筹指导全国历史研究工作,制定研究规划[3]。
== 职责 ==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社科院承担下列职责:
#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确定本院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制定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国际学术发展动向,制定本院科研规划;负责组织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院属单位承担并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 向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国务院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反映学术界动态,报送本院重要研究成果、对策性建议等。
#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对外政策和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制定本院国际学术交流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本院对港澳台的学术交流工作。
# 提出院属局级研究所机构设置、领导干部职数以及全院总编制数的意见,报中華人民共和國国务院审批;根据管理权限,对院属单位的干部实行分类管理。
# 承担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77年5月,前身是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社科院主要研究对象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语言、哲学、法学、经济、宗教、民族、考古、历史和文学等问题。目前,社科院内共分为6个学部,下辖37个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中国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研究项目(TTCSP)研究编写的《全球智库报告2015》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排名全球第31名,为中国排名最高的智库[2]。
沿革
1949年11月,中国科学院在北京成立。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最初设有语言研究所、哲学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研究所、民族研究所、世界宗教研究所、考古研究所、历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世界历史研究所、文学研究所、外国文学研究所和情报资料研究室等14个研究单位,总人数2200多人。
1977年5月,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组建“中国社会科学院”,不再保留“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之后先后成立了工业经济研究所等16个研究和出版单位。苏联东欧研究所、西亚非洲研究所和拉丁美洲研究所亦在建院初期划归中国社会科学院。
1981年以后,社科院又成立了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等6个科研院所,研究所总数扩张到31个,研究中心则有45个。
2019年1月3日,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批准,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部为基础,组建中国历史研究院,下设考古研究所、古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世界历史研究所、中国边疆研究所、历史理论研究所,负责统筹指导全国历史研究工作,制定研究规划[3]。
== 职责 ==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机关机构编制方案》,社科院承担下列职责:
#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确定本院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任务,制定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国际学术发展动向,制定本院科研规划;负责组织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院属单位承担并完成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 向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国务院报送学术研究和思想理论方面的重要信息,反映学术界动态,报送本院重要研究成果、对策性建议等。
#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國对外政策和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制定本院国际学术交流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本院对港澳台的学术交流工作。
# 提出院属局级研究所机构设置、领导干部职数以及全院总编制数的意见,报中華人民共和國国务院审批;根据管理权限,对院属单位的干部实行分类管理。
# 承担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