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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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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即专利权的简称,主要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及 [[ 工业设计 ]] 三种类型。各国政府设立专利制度,其目的在于鼓励民众从事 [[ 发明 ]] ,保护发明人(或其受让人或继承人)的权利,并指导专利权人与民众以合法、适当的方式利用发明,以促进产业发展。专利制度是让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间(例如:20年)内享有专利技术的排他权(注意,并非独占权),使其享有商业上的特权利益,以鼓励其将 [[ 知识 ]] 公开分享。当专利权法定期间届满,专利权即告消灭,民众即可根据专利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 [[ 自由 ]] 运用其专利技术。
==专利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发明是指对 [[ 产品 ]] 、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 [[ 机器 ]] 、 [[ 仪器 ]] 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 [[ 日用品 ]] 、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 [[ 艺术 ]] 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 ; 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 [[ 雨伞 ]] ,若它的形状、 [[ 图案 ]] 、 [[ 色彩 ]] 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 [[ 装饰 ]] 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一般均设有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Category:190 倫理學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