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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管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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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航空管制员的职责简而言之,是与飞行员进行沟通。航空管制员会向航机发出指示,批准航班的路线、要求飞机滑行至指定跑道或停泊位置、允许飞机的起飞、着陆以及报告风向及风速、指令飞行调整至指定高度、速度及舵向、以雷达为飞机导航、以及向飞行员联络及提供额外情报。最重要是,维持飞机之间一定的间距,以防止飞机相撞 <ref>[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auto/news/world/u7ai2178069_K4.html 航空管制的那些事……],东方网,2014-8-3 </ref> 。
==管制意外==
2001年1月31日,日本静冈县烧津市骏河湾上空,两架日本航空的飞机因东京航空交通管制中心的航空管制员错误发出下降高度的指示,出现空中接近(Near miss)的危险情况,造成100人受伤。而涉及事件的两名管制员更被东京高等法院判罪(见2001年日本航空班机空中接近事故)。
2002年7月1日,德国巴登-符腾堡邦乌伯林根上空因航空管制员错误的指挥,造成乌伯林根空难,有71人遇难 <ref>[http://www.rmjtxw.com/news/sd/106921.html 揭开空中管制的“神秘面纱”],人民交通网,2020-03-24</ref> 。事后该名管制员更因遇难者家属报复而遇刺身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