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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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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直(1501年4月3日-1559年),南直隶(今安徽歙县)人,本名铨,号五峰船主,明代海上贸易商人,著名海盗。
在火枪传入日本的事件中为关键人物而有较大历史知名度。明政府的海禁政策使得海上贸易中断,汪直召集帮众及日本浪人组成走私团队,自称徽王。
后时任浙直总督胡宗宪和其幕僚徐渭主张对其招安, 但却被时任浙江巡按使的王本固所擒,随后被处死。
==基本信息==
本名
王铨
别称
徽王
字号
五峰
所处时代
明朝嘉靖年间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徽州府歙县柘林(今安徽歙县)
出生时间
1501年4月3日
去世时间
1559年12月25日
主要成就
在日本建立宋政权,增加贸易,铁炮传来
=人物生平=
==人物简介==
汪直(1501年4月3日-1559年12月25日),本名铨,绰号"直"。日本侧和民间史料称之为"王直",认为他在海上违法贸易时冒用母姓而在自称为"汪直"。明朝人士,又名五峰,号五峰船主;明代海上贸易商人,著名海盗。徽州歙县雄村拓林人,在火枪传入日本的事件中为关系人物而有较大历史知名度。
==早年经历==
生有异象,据明代万历年间《歙县县志》记载,相传王直在出生时,其母汪氏曾梦见有大星从天上陨入怀中,星旁有一峨冠者,汪氏遂惊诧地说道:"此弧星也,当耀于胡而亦没于胡。""已而,大雪纷飞,草木皆为结冰。稍长后,汪直闻听母亲讲述关于他降生时的异兆,独窃喜曰:'天星入怀,非凡胎也,'少落魄,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
汪直原本为盐商,经商失败后,和同乡的徐惟学在嘉靖十九年(1540年)乘明朝海禁政策松缓之时,与福建漳州人叶宗满、谢和、方武一同赴广东进行海外贸易,"置硝黄丝棉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同年抵达日本的五岛群岛中的福江岛,受到当地的大名宇久盛定的热烈欢迎。当时五岛群岛的名称为"值贺岛",他在海上看到五个山峰,故自号"五峰",日本人也受到他的影响,将值贺岛的名称改成五岛。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汪直受到宇久盛定的引荐,并接受日本战国大名松浦隆信的邀约,以九州外海属于肥前国的平户岛(属今长崎县)并以日本萨摩国的松浦津为基地,从事海上贸易。松浦氏为其盖造住宅,此后便长期居住于此。
1543年(一说1542年),汪直的船只载着三名葡萄牙海商前往双屿岛贸易,但是遭遇风浪而偏离航向,抵达日本的种子岛(今属鹿儿岛县),汪直自称"儒生五峰",作为翻译与当地的武士进行笔谈,葡萄牙人将火枪卖给了当地人,第二年葡萄牙人再度来航时,当地人学会了火枪的制造技术,称之为"铁炮",从此铁炮在日本逐渐推广开来,改变了日本自古以来的战争方式,客观上加快了日本战国的统一。
==双屿沥港贸易==
1545年汪直加入徽州府歙县同乡的许栋集团,担任掌柜,召"诱佛郎机夷,往来浙海,泊双屿港,私通贸易。"1548年,双屿港的走私商和海盗被明朝总督朱纨率领军队剿灭,1549年李光头等人在福建被擒杀,许栋逃到广东。汪直遂另起炉灶,自立为船主,以金塘岛马迹山为据点,收拢海商、海盗残部,造巨舰,联舫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驰马。"汪直成为当时东亚一个大型武装海商集团的首领。明朝朝廷多次派兵围剿,都是败多胜少,收效甚微。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汪直吞并了在浙江活动的福建海盗首领陈思盼。开始时,汪直仍对朝廷抱有极大的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并试图在舟山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汪直部下分为几大船团,代表性的船团长有浙江人毛海峰、徐元亮,安徽人徐惟学、福建人叶宗满。汪直的部下甚至可以堂堂正正的出现在苏州、杭州等地的大街上与百姓进行买卖,百姓则争相把子女送到汪直的船队中。
但是与此同时,和他互不相统的海商、海盗,如福建的萧显、邓文俊、林碧川、沈门,广东的何亚八等,以及一部分汪直的部下,如徐海,引导倭寇袭击中国内地。此外,海禁严厉的明朝兼有海盗(倭寇)的活动,有大量是中国沿海居民,由民转为寇盗,甚至包括一部分沿海的官兵。此时,徐海的海盗行为,遭到汪直严厉呵斥。徐海企图暗杀汪直而被发现,在徐海的叔叔徐惟学的劝说下,两方暂时握手言和,但是徐惟学因此事件最终还是和汪直分道扬镳,率领徐海和一部分部下离开。
因为汪直无法剿灭海盗,又无法约束自己的部下。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一个深夜,总督王忬派遣总兵俞大猷率官军偷袭沥港围歼汪直。汪直与明军短暂对抗后,败走日本,双屿港与沥港的相继覆灭,让浙江的国际海上贸易网络遭受重创。自此,明清时代的浙江沿海再无和平经营之海商的容身之地。
==对抗明朝==
此后汪直长期以松浦为据点,自称徽王。在此期间,汪直通过松浦家和丰后的大名大友宗麟取得联系,受到后者的厚待。田汝成《汪直传》载:汪直"据萨摩洲之松津浦,僭号曰宋,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明朝官方认为其与倭寇息息相关,但是并没有他亲自率领部下,甚至是他的直属部下袭击江南的记录。
汪直在沿海活动的最后目的,是"要挟官府,开港通市"。这八个字的含义十分清楚,要求政府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贸易合法化。在当时的形势下,这个要求是合理的。随着葡萄牙商人、西班牙商人的东来,已经把中国卷入"全球化"贸易的漩涡之中,海禁政策与此格格不入,朝贡贸易又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增长速度。汪直对于国际贸易形势的判断比那些保守的官僚更胜一筹。
==招降与被杀==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胡宗宪受命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负责东南沿海的抗倭重任。为招降汪直,胡宗宪先将汪直的老母妻儿放出监狱,优裕供养,后遗使蒋州和陈可愿至日本与汪直养子王滶(毛海峰)交涉,遂见汪直,晓以理,动以情。当得知亲人无恙,他不禁喜极而泣,并向来使诉苦:"我本非为乱,因俞总兵图我,拘我家属,遂绝归路。"而对于通商互市的承诺,他更加无法抗拒。汪直表示愿意听从命令。汪直将蒋洲留在日本,为表示诚意,他命毛海峰护送陈可愿回国面见胡宗宪,具体商量招抚和通商互市事谊。胡宗宪厚抚毛海峰,使汪直消除了疑虑。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率领部下3000人,和大友家的朝贡船队,以及蒋洲一同从五岛出发,返回中国。但是途中遭遇台风,蒋洲的船只先行到达,遭到官方的怀疑,蒋洲遭到逮捕。
稍候到达的汪直等船队得知这一消息后在舟山停滞不前,被明军水师团团包围,在胡宗宪慰劝下,汪直亲自来到定海关,向其投降。但是由于行动过于招摇,他在杭州西湖游玩期间,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二月五日被杭州巡按王本固诱捕,据《倭变事略》载:三司集议时曰:"汪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明世宗实录》卷478载:胡宗宪谓:"(汪)直等勾引倭夷,肆行攻劫,东南绎骚,海宇震动。臣等用间遣谍,始能诱获。乞将直明正典刑,以惩于后。宗满、汝贤虽罪在不赦,然往复归顺,曾立战功,姑贷一死,以开来者自新之路。"明世宗下诏:"直背华勾夷,罪逆深重,命就彼枭示,宗满、汝贤既称归顺报功,姑待以不死,发边卫永远充军。"
汪直至死也不肯承认勾结倭寇入侵之罪,早先面对胡宗宪的指责,他便反驳道:"总督公之听误矣!直为国家驱盗非为盗者也!"下狱时亦连声追问:"吾何罪?吾何罪?"还写下了《自明疏》,他首先说明:"窃臣(王)直觅利商海,卖货浙(江)、福(建),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绝无勾引党贼侵扰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屡立微功,蒙蔽不能上达,反罹籍没家产,臣心实有不甘。"接着他向朝廷报告日本的情况;"日本虽统于一君,近来君弱臣强,不过徒存名号而已。其国尚有六十六国,互相雄长。"而且他们也在搞海禁,"夷船"(外国商船)已经很少来了。最后他向皇帝恳请:"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驰驱,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也就是说,把广东允许开放通商口岸,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推广到浙江沿海,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历数自己剿贼的功劳后,他仍祈求皇上开放海禁,并承诺"效犬马微劳驰驱",愿为朝廷平定海疆。
但是官方无视了他的请求,下达命令攻击舟山的毛海峰、大友家朝贡船队。但是遭到俞大猷、戚继光等军队的攻击,毛海峰据山而守,明军屡攻不克。毛海峰和大友船队趁机打破包围,扬帆而去。此后毛海峰和谢和(谢老)等率领汪直的旧部多次进犯福建沿海。此外,汪直的一部分旧部也投靠吴平、张琏等福建一带的海贼,倭患反而更加严重了。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斩首于浙江省杭州府宫港口,临刑前见儿子最后一面,子抱持而泣,汪直拿一根髻金簪授其子叹曰:"不意典刑兹土!"伸颈受刃,至死不挠。
汪直被处死后,由于群龙无首,倭寇之患又严重起来。据《国榷》卷62载:谈迁云:"胡宗宪许汪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汪直死前所说的"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一语成谶,很快"新倭复大至"。闽广遂成倭患的重灾区。
==天命昭昭=
汪直本身是提倡通商的,他的眼光看得很远,认为贸易这项巨大利益应该得到开发。汪直对朝廷抱有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
汪直在日本主要担当中日贸易的中间商,此外还有同西方人的贸易,中国的丝茶瓷在东亚是畅销产品,在武力的保证下,即便是西班牙人也只能用枪炮置换丝茶瓷,汪直将火枪,即日本的铁炮从大名手中换取白银和粮食等物资,此外,汪直还泰国的硝石、日本的硫磺互相贩卖,进一步扩大了东亚贸易规模。
有人说汪直是日本的走狗,帮助日本人劫掠中国人的财富,然而这些财富实际上还是归属汪直海盗集团而非日本大名,汪直的常备武装有5000人甚至强于部分中小大名,并且汪直集团侧重于贸易而并非以抢劫为目的。有人认为:幕府、大名管不了的倭寇,汪直能管?对汪直产生质疑,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认为同样以土地生产为根基,更加分裂贫困,内斗频繁,朝不保夕的日本封建主们能够掌控海盗并不是很多(本身就是海贼起家的松浦党和南九州的岛津等少数大名为例外),当时汪直甚至还在日本称王,当时形容汪直的势力是"海上之寇,非受(王)直节制者,不得存"。
从汪直的起家开始,既有参与大航海以来,因西葡出现而打造出新格局的东亚贸易;也有对海盗的兼并,对中国沿海地区的洗劫和货物的走私。在其中因为其根据地在日本,从日本乱局中收编不少浪人和野武士作为部队,但其根仍然在中国。作为一个没有功名的人,他选择了做海盗,也选择了受降招安,却没想到如同水浒英雄一般的厄运即将到来。
一.汪直拥有一直强大的船队和大批海盗供其驱使,而且在海外还有根据地,即便汪直投靠了大明朝,他仍然游离于体制之外,只要跑到海边上了船,皇帝法令无奈何。
二.汪直一旦接受招安,这股巨大的海上力量如果投向皇帝,那么沿海士绅豪商的利益将会大损,海上贸易将受到严格的监督,于是这些人想尽一切办法,力求置汪直于死地。
所以皇帝要杀他,江南士绅豪商要杀他,跟他无关系的人不会保他,他非死不可。
从因果报应来看,汪直的死其实可以用咎由自取来形容。明代人采九德以亲历事变所著《倭变事略》,在这篇篇幅不长的《倭变事略》中,记满了倭寇的累累暴行。
当然这也只是因果报应说,封建地主们对中国漫长的统治,富者兼并无数,贫者无立锥之地,在当时比倭寇还要凶残,也不会比倭寇祸害的人少,但他们占据统治地位,也自然不会被轻易清算。
明代著作《筹海图编》则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汪直倭乱中所起到的作用。汪直拥有庞大的海盗集团,是其首领,但他仍然想尽办法,先是确立了最高地位,其次归降朝廷,希望能够将这股力量作为明朝的官方力量,为中国所用。
其实明朝政府判处汪直死刑时的批语,倒是很适合那个时代。"汪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这是一个士大夫地主阶级掌权的时代,只纳科举,不纳壮士。为利,兼并土地不为利乎,豪商买卖不为利乎,唯独挡了这些人发财的汪直,违反了当时统治阶级统治和牟利方式的汪直,无可避免的迎来死期,哪怕他死前一再告诫开海通商,让沿海百姓有活路,让政府有商路。也无法洗清这位,为了证明自己,走上违【法】犯罪,沾满血腥的海盗巨头的满身罪孽。
明朝政府处死汪直也导致了倭寇更加无法控制,在日本战国的最终章,更多的无地武士和浪人,更多因为无法下海失去生机的百姓,以及外来的西方人,最终酿成"嘉靖大倭乱"。明朝兵部尚书杨博如梭评价的"倭奴非内逆无以逞其贪狼之志,内逆非倭奴无以遂鼠窃之某。"汪直的死,却恰好导致嘉靖朝最后的一次通商希望消亡了,内逆大增。直到隆庆开关,中国贸易才迎来又一个巅峰。
在火枪传入日本的事件中为关键人物而有较大历史知名度。明政府的海禁政策使得海上贸易中断,汪直召集帮众及日本浪人组成走私团队,自称徽王。
后时任浙直总督胡宗宪和其幕僚徐渭主张对其招安, 但却被时任浙江巡按使的王本固所擒,随后被处死。
==基本信息==
本名
王铨
别称
徽王
字号
五峰
所处时代
明朝嘉靖年间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徽州府歙县柘林(今安徽歙县)
出生时间
1501年4月3日
去世时间
1559年12月25日
主要成就
在日本建立宋政权,增加贸易,铁炮传来
=人物生平=
==人物简介==
汪直(1501年4月3日-1559年12月25日),本名铨,绰号"直"。日本侧和民间史料称之为"王直",认为他在海上违法贸易时冒用母姓而在自称为"汪直"。明朝人士,又名五峰,号五峰船主;明代海上贸易商人,著名海盗。徽州歙县雄村拓林人,在火枪传入日本的事件中为关系人物而有较大历史知名度。
==早年经历==
生有异象,据明代万历年间《歙县县志》记载,相传王直在出生时,其母汪氏曾梦见有大星从天上陨入怀中,星旁有一峨冠者,汪氏遂惊诧地说道:"此弧星也,当耀于胡而亦没于胡。""已而,大雪纷飞,草木皆为结冰。稍长后,汪直闻听母亲讲述关于他降生时的异兆,独窃喜曰:'天星入怀,非凡胎也,'少落魄,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
汪直原本为盐商,经商失败后,和同乡的徐惟学在嘉靖十九年(1540年)乘明朝海禁政策松缓之时,与福建漳州人叶宗满、谢和、方武一同赴广东进行海外贸易,"置硝黄丝棉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同年抵达日本的五岛群岛中的福江岛,受到当地的大名宇久盛定的热烈欢迎。当时五岛群岛的名称为"值贺岛",他在海上看到五个山峰,故自号"五峰",日本人也受到他的影响,将值贺岛的名称改成五岛。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汪直受到宇久盛定的引荐,并接受日本战国大名松浦隆信的邀约,以九州外海属于肥前国的平户岛(属今长崎县)并以日本萨摩国的松浦津为基地,从事海上贸易。松浦氏为其盖造住宅,此后便长期居住于此。
1543年(一说1542年),汪直的船只载着三名葡萄牙海商前往双屿岛贸易,但是遭遇风浪而偏离航向,抵达日本的种子岛(今属鹿儿岛县),汪直自称"儒生五峰",作为翻译与当地的武士进行笔谈,葡萄牙人将火枪卖给了当地人,第二年葡萄牙人再度来航时,当地人学会了火枪的制造技术,称之为"铁炮",从此铁炮在日本逐渐推广开来,改变了日本自古以来的战争方式,客观上加快了日本战国的统一。
==双屿沥港贸易==
1545年汪直加入徽州府歙县同乡的许栋集团,担任掌柜,召"诱佛郎机夷,往来浙海,泊双屿港,私通贸易。"1548年,双屿港的走私商和海盗被明朝总督朱纨率领军队剿灭,1549年李光头等人在福建被擒杀,许栋逃到广东。汪直遂另起炉灶,自立为船主,以金塘岛马迹山为据点,收拢海商、海盗残部,造巨舰,联舫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驰马。"汪直成为当时东亚一个大型武装海商集团的首领。明朝朝廷多次派兵围剿,都是败多胜少,收效甚微。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汪直吞并了在浙江活动的福建海盗首领陈思盼。开始时,汪直仍对朝廷抱有极大的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并试图在舟山沥港重建双屿港的繁华。汪直部下分为几大船团,代表性的船团长有浙江人毛海峰、徐元亮,安徽人徐惟学、福建人叶宗满。汪直的部下甚至可以堂堂正正的出现在苏州、杭州等地的大街上与百姓进行买卖,百姓则争相把子女送到汪直的船队中。
但是与此同时,和他互不相统的海商、海盗,如福建的萧显、邓文俊、林碧川、沈门,广东的何亚八等,以及一部分汪直的部下,如徐海,引导倭寇袭击中国内地。此外,海禁严厉的明朝兼有海盗(倭寇)的活动,有大量是中国沿海居民,由民转为寇盗,甚至包括一部分沿海的官兵。此时,徐海的海盗行为,遭到汪直严厉呵斥。徐海企图暗杀汪直而被发现,在徐海的叔叔徐惟学的劝说下,两方暂时握手言和,但是徐惟学因此事件最终还是和汪直分道扬镳,率领徐海和一部分部下离开。
因为汪直无法剿灭海盗,又无法约束自己的部下。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一个深夜,总督王忬派遣总兵俞大猷率官军偷袭沥港围歼汪直。汪直与明军短暂对抗后,败走日本,双屿港与沥港的相继覆灭,让浙江的国际海上贸易网络遭受重创。自此,明清时代的浙江沿海再无和平经营之海商的容身之地。
==对抗明朝==
此后汪直长期以松浦为据点,自称徽王。在此期间,汪直通过松浦家和丰后的大名大友宗麟取得联系,受到后者的厚待。田汝成《汪直传》载:汪直"据萨摩洲之松津浦,僭号曰宋,自称曰徽王,部署官属,咸有名号。控制要害,而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明朝官方认为其与倭寇息息相关,但是并没有他亲自率领部下,甚至是他的直属部下袭击江南的记录。
汪直在沿海活动的最后目的,是"要挟官府,开港通市"。这八个字的含义十分清楚,要求政府放弃不合时宜的海禁政策,使海上贸易合法化。在当时的形势下,这个要求是合理的。随着葡萄牙商人、西班牙商人的东来,已经把中国卷入"全球化"贸易的漩涡之中,海禁政策与此格格不入,朝贡贸易又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海外贸易的增长速度。汪直对于国际贸易形势的判断比那些保守的官僚更胜一筹。
==招降与被杀==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四月,胡宗宪受命出任浙江巡按监察御史,官至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南直隶、浙、福等处军务,负责东南沿海的抗倭重任。为招降汪直,胡宗宪先将汪直的老母妻儿放出监狱,优裕供养,后遗使蒋州和陈可愿至日本与汪直养子王滶(毛海峰)交涉,遂见汪直,晓以理,动以情。当得知亲人无恙,他不禁喜极而泣,并向来使诉苦:"我本非为乱,因俞总兵图我,拘我家属,遂绝归路。"而对于通商互市的承诺,他更加无法抗拒。汪直表示愿意听从命令。汪直将蒋洲留在日本,为表示诚意,他命毛海峰护送陈可愿回国面见胡宗宪,具体商量招抚和通商互市事谊。胡宗宪厚抚毛海峰,使汪直消除了疑虑。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率领部下3000人,和大友家的朝贡船队,以及蒋洲一同从五岛出发,返回中国。但是途中遭遇台风,蒋洲的船只先行到达,遭到官方的怀疑,蒋洲遭到逮捕。
稍候到达的汪直等船队得知这一消息后在舟山停滞不前,被明军水师团团包围,在胡宗宪慰劝下,汪直亲自来到定海关,向其投降。但是由于行动过于招摇,他在杭州西湖游玩期间,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二月五日被杭州巡按王本固诱捕,据《倭变事略》载:三司集议时曰:"汪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明世宗实录》卷478载:胡宗宪谓:"(汪)直等勾引倭夷,肆行攻劫,东南绎骚,海宇震动。臣等用间遣谍,始能诱获。乞将直明正典刑,以惩于后。宗满、汝贤虽罪在不赦,然往复归顺,曾立战功,姑贷一死,以开来者自新之路。"明世宗下诏:"直背华勾夷,罪逆深重,命就彼枭示,宗满、汝贤既称归顺报功,姑待以不死,发边卫永远充军。"
汪直至死也不肯承认勾结倭寇入侵之罪,早先面对胡宗宪的指责,他便反驳道:"总督公之听误矣!直为国家驱盗非为盗者也!"下狱时亦连声追问:"吾何罪?吾何罪?"还写下了《自明疏》,他首先说明:"窃臣(王)直觅利商海,卖货浙(江)、福(建),与人同利,为国捍边,绝无勾引党贼侵扰事,情,此天地神人所共知者。夫何屡立微功,蒙蔽不能上达,反罹籍没家产,臣心实有不甘。"接着他向朝廷报告日本的情况;"日本虽统于一君,近来君弱臣强,不过徒存名号而已。其国尚有六十六国,互相雄长。"而且他们也在搞海禁,"夷船"(外国商船)已经很少来了。最后他向皇帝恳请:"如皇上仁慈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驰驱,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也就是说,把广东允许开放通商口岸,设立海关收取关税的做法,推广到浙江沿海,并且恢复日本的朝贡贸易关系,那么,东南沿海的所谓"倭患"就可以得到解决。历数自己剿贼的功劳后,他仍祈求皇上开放海禁,并承诺"效犬马微劳驰驱",愿为朝廷平定海疆。
但是官方无视了他的请求,下达命令攻击舟山的毛海峰、大友家朝贡船队。但是遭到俞大猷、戚继光等军队的攻击,毛海峰据山而守,明军屡攻不克。毛海峰和大友船队趁机打破包围,扬帆而去。此后毛海峰和谢和(谢老)等率领汪直的旧部多次进犯福建沿海。此外,汪直的一部分旧部也投靠吴平、张琏等福建一带的海贼,倭患反而更加严重了。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斩首于浙江省杭州府宫港口,临刑前见儿子最后一面,子抱持而泣,汪直拿一根髻金簪授其子叹曰:"不意典刑兹土!"伸颈受刃,至死不挠。
汪直被处死后,由于群龙无首,倭寇之患又严重起来。据《国榷》卷62载:谈迁云:"胡宗宪许汪直以不死,其后议论汹汹,遂不敢坚请。假宥王直,便宜制海上,则岑港、柯梅之师可无经岁,而闽、广、江北亦不至顿甲苦战也。"汪直死前所说的"死吾一人,恐苦两浙百姓"一语成谶,很快"新倭复大至"。闽广遂成倭患的重灾区。
==天命昭昭=
汪直本身是提倡通商的,他的眼光看得很远,认为贸易这项巨大利益应该得到开发。汪直对朝廷抱有期望,在地方官员默许"私市"的暗示下,他主动配合官府,十分卖力,平定了陈思盼等多股烧杀掠夺的海盗,维持沿海秩序,逐渐确立了自己"海上霸主"地位。
汪直在日本主要担当中日贸易的中间商,此外还有同西方人的贸易,中国的丝茶瓷在东亚是畅销产品,在武力的保证下,即便是西班牙人也只能用枪炮置换丝茶瓷,汪直将火枪,即日本的铁炮从大名手中换取白银和粮食等物资,此外,汪直还泰国的硝石、日本的硫磺互相贩卖,进一步扩大了东亚贸易规模。
有人说汪直是日本的走狗,帮助日本人劫掠中国人的财富,然而这些财富实际上还是归属汪直海盗集团而非日本大名,汪直的常备武装有5000人甚至强于部分中小大名,并且汪直集团侧重于贸易而并非以抢劫为目的。有人认为:幕府、大名管不了的倭寇,汪直能管?对汪直产生质疑,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认为同样以土地生产为根基,更加分裂贫困,内斗频繁,朝不保夕的日本封建主们能够掌控海盗并不是很多(本身就是海贼起家的松浦党和南九州的岛津等少数大名为例外),当时汪直甚至还在日本称王,当时形容汪直的势力是"海上之寇,非受(王)直节制者,不得存"。
从汪直的起家开始,既有参与大航海以来,因西葡出现而打造出新格局的东亚贸易;也有对海盗的兼并,对中国沿海地区的洗劫和货物的走私。在其中因为其根据地在日本,从日本乱局中收编不少浪人和野武士作为部队,但其根仍然在中国。作为一个没有功名的人,他选择了做海盗,也选择了受降招安,却没想到如同水浒英雄一般的厄运即将到来。
一.汪直拥有一直强大的船队和大批海盗供其驱使,而且在海外还有根据地,即便汪直投靠了大明朝,他仍然游离于体制之外,只要跑到海边上了船,皇帝法令无奈何。
二.汪直一旦接受招安,这股巨大的海上力量如果投向皇帝,那么沿海士绅豪商的利益将会大损,海上贸易将受到严格的监督,于是这些人想尽一切办法,力求置汪直于死地。
所以皇帝要杀他,江南士绅豪商要杀他,跟他无关系的人不会保他,他非死不可。
从因果报应来看,汪直的死其实可以用咎由自取来形容。明代人采九德以亲历事变所著《倭变事略》,在这篇篇幅不长的《倭变事略》中,记满了倭寇的累累暴行。
当然这也只是因果报应说,封建地主们对中国漫长的统治,富者兼并无数,贫者无立锥之地,在当时比倭寇还要凶残,也不会比倭寇祸害的人少,但他们占据统治地位,也自然不会被轻易清算。
明代著作《筹海图编》则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汪直倭乱中所起到的作用。汪直拥有庞大的海盗集团,是其首领,但他仍然想尽办法,先是确立了最高地位,其次归降朝廷,希望能够将这股力量作为明朝的官方力量,为中国所用。
其实明朝政府判处汪直死刑时的批语,倒是很适合那个时代。"汪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这是一个士大夫地主阶级掌权的时代,只纳科举,不纳壮士。为利,兼并土地不为利乎,豪商买卖不为利乎,唯独挡了这些人发财的汪直,违反了当时统治阶级统治和牟利方式的汪直,无可避免的迎来死期,哪怕他死前一再告诫开海通商,让沿海百姓有活路,让政府有商路。也无法洗清这位,为了证明自己,走上违【法】犯罪,沾满血腥的海盗巨头的满身罪孽。
明朝政府处死汪直也导致了倭寇更加无法控制,在日本战国的最终章,更多的无地武士和浪人,更多因为无法下海失去生机的百姓,以及外来的西方人,最终酿成"嘉靖大倭乱"。明朝兵部尚书杨博如梭评价的"倭奴非内逆无以逞其贪狼之志,内逆非倭奴无以遂鼠窃之某。"汪直的死,却恰好导致嘉靖朝最后的一次通商希望消亡了,内逆大增。直到隆庆开关,中国贸易才迎来又一个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