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52.14.58.79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
、
搜尋
← 較舊編輯
較新編輯 →
府试
移除 4 位元組
,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程序==
分为“[[县试]]”、“
[[
府试
]]
”及“院试”三个阶段。 也称为 童试 。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县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院试;参加县试、府试的都称为“童生”,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合格后称为生员,不合格的仍旧是童生。
Mjlk
771,417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