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638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位于北京市,是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属局,负责保密和档案工作 <ref>[https://m.sohu.com/a/270635637_777579 档案保密知识,你知道多少?],搜狐网,2018-10-23</ref> 。
==沿革==
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收集我军作战文件和其他史料的通令》,要求各军区、各野战军指定专人组成史料收集委员会,收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各种作战文件(命令、指示、图表、战役总结等等)以及缴获敌人的各种作战文件,还有对研究战史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据此,各部队陆续成立了历史文件收集委员会。
随着历史文件收集并集中管理,以及各总部、新建的各军兵种机关的现行文件、档案的增加,建立负责档案管理专业化机构的需求日益迫切。1950年9月10日,代总参谋长聂荣臻在总参谋部部长例会上指示:军委办公厅秘书处管理的军事文件,应统一在机要室 <ref>[http://news.sohu.com/20061021/n245919313.shtml 我军禁带手机进入机要室],搜狐,2006-10-21</ref> 存档。1950年12月1日,军委办公厅机要室成立。1951年7月,在机要室内设电报整理科,负责电报档案的整理、保管、利用,并负责文件的整理和保管。1952年,军委办公厅机要室改编成军委办公厅机要秘书处,负责军委机关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起草全军性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训练干部,筹建全军档案工作并且开展业务指导。
1953年2月1日,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秘密文件保密工作细则》,规定在全军团以上机关设保密室,负责机关保密及档案工作。保密室把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以及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收集起来,整理归档,初步建起了机关档案工作。
2016年,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办公厅保密档案局与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局撤销,成立中央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