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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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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宏观调控.jpg|350px|缩略图|右|<big>宏观调控</big>[http://www.lunwenstudy.com/uploads/allimg/181105/35-1Q105101A34U.jpg 原图链接][http://www.lunwenstudy.com/hongguanjj/135725.html 来自 学术堂 的图片]]]
''' 宏观调控 ''' (简称宏调)由 [[ 经济学家 ]]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所提出,是政府运用 [[ 政策 ]] 、法规、计划等手段对 [[ 经济 ]] 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调节和干预,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政府宏观调控也叫国家宏观调控,是政府作为 [[ 市场经济 ]] 的主体,通过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主要是财政手段),实现以经济主体为主导、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的对称关系为核心、经济结构平衡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行为 政府宏观调控是系统工程。对称型反周期调控,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本质;制定对称型产业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核心;财政手段,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途径。政府宏观调控是小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知识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常态化的政府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政府宏观调控不同于政府干预经济,也不同于计划经济。政府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制定对称型产业政策来实现
政府宏观调控是系统工程。对称型反周期调控,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本质;制定对称型[[产业]]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核心;财政手段,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途径。政府宏观调控是小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知识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常态化的政府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政府宏观调控不同于政府干预经济,也不同于[[计划经济]]。政府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制定对称型产业政策来实现。
==原则方法==
===调控原则=== 
1、国家统一决策原则
 凡是关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决策应当统一归属于国家的权利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国务院在拟定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者行政法规后应当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2、 [[ 社会 ]] 经济发展总体平衡原则 
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带来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而宏观经济调控则是要解决这种不平衡。
 
3、协调原则
 
4、引导鼓励原则
 
5、预期原则
 
===调控方法===
 一、颁布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基本 [[ 法律   ]], 仅有宪法的根本性规定显然不足,还必须将 [[ 宪法 ]] 的规定落到实处,因此,制定统一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法或者某方面单行方面单行的宏观经济调控法显得十分必要。 
二、制定临时措施法
 “临时措施法”不但使政策具有了法律的强制性的效力,也使 [[ 法律法规 ]] 吸取了政策的灵活性。 
三、颁布指引性政策和实施优惠政策
 四、提供 [[ 信息 ]] 服务和劝导服务 五、惩罚 [[ 违法行为 ]] 予以纠偏 尽管政策是引导性为主,但是违反政策也应受到一定的“惩罚”。这种“惩罚”可以体现为无法获得 [[ 国家 ]] 给予的鼓励或者实际的优惠,也可以体现为在竞争中因不符合宏观调控方向,没有优势而竞争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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