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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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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于1988年开始筹建,1994年在[[北京]]成立,当时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仿照[[法国]]国家行政学院建立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国家行政学院院长由国务院秘书长兼任,首任院长是李贵鲜。国家行政学院是培训高、中级国家公务员的新型学府和培养高层次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8年撤销前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三环上的苏州桥西的长春桥路6号。
2018年3月,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并入[[中共中央党校]]。改为中共中央党校加挂的牌子 <ref>[http://www.gov.cn/zhengce/2019-11/04/content_5448278.htm 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人就颁布《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答记者问],中国政府网</ref> 。
==沿革==
国家行政学院承担国外公务员培训任务。[[法国总统]][[希拉克]]、[[日本内阁总理大臣]]桥本龙太郎、[[欧盟委员会]]主席桑特、巴罗佐、[[美国国防部长]]科恩等都曾来学院演讲。学院与世界各地数十所行政院校和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学院连续举办中欧政府管理高层论坛。学院还聘请了各国高级官员和专家担任名誉教授,每年派省部级和司局级学员到[[美国]]、法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培训。
2009年12月,[[国务院]]通过《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ref>[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9/12/id/387787.shtml 国务院公布《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国法院网</ref> ,颁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家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校是我们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为全面加强党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干部培训工作,统筹部署重大理论研究,统筹指导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