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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7月13日,中国国务院另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必武]],副主任委员[[郭沫若]]、[[马叙伦]]、[[胡乔木]],委员有张奚若、沈雁冰(茅盾)、许广平、朱学范、邵力子、张修竹、项南、徐忻、老舍、曾昭抡、邓拓、傅彬然等,审订上列草案。同年9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简化汉字修正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1956年1月31日,《汉字简化方案》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
1956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初稿)》。1964年3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教育部发出《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扩大了类推简化的范围。5月,发布《简化字总表》。1965年1月,出版《[[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1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异体字整理表(修订稿)》。1976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印《第二批异体字整理表(征求意见稿)》。1977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 <ref>[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68151531/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说明],豆瓣</ref> 。
==改革开放后==
1985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仍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1994年2月14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为国家教育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199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入[[教育部]],对外仍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牌子 <ref>[http://ywh.sqc.edu.cn/article-detail-986112.html 语言文字委员会 语言文字工作大事精选(1949~2009)],宿迁学院</ref> 。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