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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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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75年12月毕业于 [[ 东北工学院 ]] 有色冶金系。1984年6月到1989年7月先后担任舒兰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1989年7月任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1993年1月任 [[ 中国环境报社 ]] 社长。1997年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1998年7月任国家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2002年8月任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司长;2004年12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2008年3月到2013年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落马==
2015年7月30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据媒体报道,张力军等人利用所掌握的权利,通过干预政策制定、搭建利益链、进行权钱交易,合伙牟取暴利,并对相关市场竞争者进行打压。张力军早前被举报利用职权授意并伙同编造虚假资质、串改国家标准、串通骗取中标、制售假冒伪劣计量用检测产品牟取暴利,导致污染限值高出新车排放标准10倍以上。上述利益链条涉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气处、国家机动车排放监控中心等部门,以及多位 [[ 环保 ]] 领域专家和多家生产 [[ 企业 ]] 。
张力军等人还授意成立所谓国家级专家组、利用国家监管平台宣传假冒伪劣企业业绩,以达到共同牟取暴利的目的,并打击享有国家 [[ 专利 ]][[ 技术 ]] 企业的发展。“凡是涉及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设备或网络建设的政府采购项目,都派这一国家级专家组参与评标,中标单位无不是利益链条中的3家企业。”“正是在张力军等人的影响下,3家企业至今在全国销售了超过4000多套拼凑的假冒伪劣‘简易工况法设备’,非法获利超过20亿元。”举报人称,张力军等人还涉嫌黑社会背景,曾通过制造车祸、扣押等手段,对市场竞争者进行打压。
2015年12月31日,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发布消息,称张力军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11月9日, [[ 北京市 ]]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力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