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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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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将 [[ 八一勋章 ]] 、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分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朱德]]等117人第一批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ref>[http://news.eastday.com/eastday/13news/auto/news/china/u7ai1957056_K4.html 朱德等117人首批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图)],东方网,2014-7-8 </ref>。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剥夺[[林彪]]、[[谢富治]]、[[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获得的一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