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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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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于1936年参加 [[ 革命 ]] 工作,后被授予 [[ 少将 ]] 军衔,是抗日战争初期参加工作而被授予少将军衔的十人之一,曾担任 [[ 中国共产党 ]] 第九届、第十届中央委员。1973年10月,李震在北京自杀身亡,年仅59岁。
==人物经历==
1914年12月,在 [[ 河北 ]] 藁城出生。
1936年12月加入牺盟会办的 [[ 山西 ]][[ 太原 ]] 民训团,为学员。
1937年任山西 [[ 平定 县|平定]] 教导5团指导员
1938年7月任冀西游击大队2大队 [[ 政治 ]] 处主任
1939年10月任太行军区直属游击大队 [[ 政 治 委员|政委]]
1940年6月任 [[ 八路军 ]] 第129师新编11旅32团政委
1941年11月任太行军区第4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
1944年1月任太行军区第6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1945年8月任太行军区第6军分区临时大队政委。11月任 [[ 晋冀鲁豫 ]] 军区第6纵队18旅政委
1947年12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6纵队政治部副主任
1948年5月任 [[ 中原野战军 ]] 第6纵队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
1949年2月任2野第12军副政委
1949年任陆军第12军副政委兼 [[ 重庆 ]] 警备司令部第1副政委、重庆市总工会主席
1951年3月任 [[ 志愿军 ]] 第12军副政委、政委
1954年5月任 [[ 陆军 ]] 兵团政治部副主任、代主任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1956年8月任 [[ 沈阳军区 ]] 政治部副主任、第2主任
1958年4月兼军区党委常委
1964年3月兼军区 [[ 监委书记]]
1964年8月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兼 [[ 政治部主任 ]] 、党委常委兼军区监委书记
1965年5月-1966年12月任沈阳军区副政委、党委常委兼军区监委书记
1966年9月任 [[ 公安部 ]] 常务副部长
1970年6月-1973年10月任公安部革委会主任、党的核心小组组长
“ [[ 文化大革命 ]] ”开始后兼管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3办公室。
1973年10月在 [[ 北京 ]] 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