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逮捕证

增加 267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又规定: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视频==
===<center> 逮捕证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逮捕证下来后流程?</center>
<center>{{#iDisplay:h3017ikh66k|560|390|qq}}</center>
 
<center>拘捕证和逮捕证的区别是?</center>
<center>{{#iDisplay:k301063ujl8|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70 政治學總論]]
128,126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