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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贤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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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罗贤哲.jpg|350px|缩略图|右|<big>罗贤哲</big>[http://images.china.cn/attachement/jpg/site1000/20140120/d02788e9b26a1446bab00b.jpg 原图链接][http://www.china.com.cn/military/2014-01/20/content_31242402.htm 来自 中国网 的图片]]]
''' 罗贤哲 ''' (1959年-),生于 [[ 台湾 ]][[ 台东县 ]] 关山镇, [[ 中华民国 ]] 陆军少将,陆军官校正51期,前陆军司令部通资处处长,在其军旅生涯中,曾拿过两座“忠勤勋章”、军种奖章12座,因涉嫌将中华民国国军机密情报交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之间谍案,遭到中华民国政府逮捕并起诉。他被捕后坦承犯行,2012年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背景==
罗贤哲出身于军人世家,父亲是外省荣民、母亲是 [[ 澎湖 ]] 人,两人在罗父派驻澎湖时相识结婚。罗父于排长退伍后,举家迁移到台东县关山镇,以务农为生,当选过关山农会理事,对儿子 [[ 军事 ]] 管理,治家颇严,于数年前过世。罗母现仍健在。
罗父罗母育有二子,罗贤哲为次子。其兄于国中毕业后即就读中正预校,后直升陆军官校,毕业于陆军官校50期步兵科,以上校退伍。
==军旅==
罗贤哲跟随其兄脚步,随后报考陆军官校,毕业于陆军官校51期 [[ 通信 ]] 科。在部队期间,认真进修外语,曾考取国防部国防语文中心(现为国防大学语文中心)进修,并留中心任教及编辑 [[ 教材 ]] 范本。后得长官赏识,于三军大学战争学院及陆军指挥参谋学院进修结业。
1997-1998年,任 [[ 陆军 ]] 总司令部七二通信兵群(2006年1月裁撤)七一一通信作业营中校营长。1998-2000年,任陆军第六军团通资组组长,陆军总司令部通信 [[ 电子 ]] 资讯署副组长。2000-2002年,晋升七三资电群上校指挥官。2005年返台后,任国防部联二情报次长室国际情报处上校副处长。2008年1月1日,晋升陆军司令部通信电子资讯处少将处长。
==外派==
罗贤哲因外语能力甚佳,2002-2005年担任国防部驻 [[ 泰国 ]] 军事协调组上校组长,期间与泰国政界、商界和军方建立良好的关系,被人称为“泰罗”。而罗贤哲于2004年开始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 东南亚工作小组吸收,将中华民国军事机密交付 [[ 中国大陆 ]] 。期间,持续将台湾的军事情报亲自带往泰国,交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国大使馆一等秘书兼解放军少将武官林义舜,每次皆收取 [[ 美金 ]] 十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酬劳,时间超过九年。
==被调查==
2010年8月,罗贤哲至 [[ 美国 ]] 开会时,美国联邦调查局接获线报,曾约询罗贤哲,想了解他与 [[ 中国人民解放军 ]] 林姓少将间的关系,与其账户中的资金往来状况,但罗贤哲否认,于是美方将相关情资交付中华民国法务部调查局。同时,中华民国发生陆军上校 [[ 罗奇 ]] 正遭双面谍罗彬策反案,国防部专案小组调查过程中,发现罗贤哲涉嫌命令下属违法影印机密文件。于是对他展开调查。
2011年1月27日,中华民国国防部与国安局等单位认定罗贤哲有泄密之嫌,由军事 [[ 检察官 ]] 带队搜索罗贤哲办公室及寝室,查获机密资料,包括博胜案、陆军战术区域通信及战场影像图资管理系统的“陆区案”、“安捷专案”等七项机密资料,还有陆军埋在全台湾地下化光纤通信网络分布图。检察官向军事法庭声请羁押获准,带往国防部军事看守所。其家属认为他无罪,静待司法调查。
2011年5月20日,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侦结此案,起诉书中指出罗贤哲驻泰期间,受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情报人员设计,被拍摄下与欢场女子性交易过程。因受到威胁,怕照片被公开,影响其升迁与家庭,于是配合将军事机密泄露给中共当局。侦查期间因缴出犯罪所得并坦诚案情而获减轻求刑为无期徒刑。
==审判==
2011年7月25日, [[ 军事法庭 ]] 判处罗贤哲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2012年4月26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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