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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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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徐谦.jpg|350px|缩略图|右|<big>徐谦</big>[http://img10.huaien.com/12/File/Users/1015/Photos/M/5330/132636564.jpg 原图链接][http://jn.huaien.com/g1003806/p_5330.htm 来自 徐谦纪念馆 的图片]]]
''' 徐谦 ''' (1871年6月15日-1940年9月26日),字季龙,教名乔治,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中国现代 [[ 法学家 ]] [[ 政治家 ]] 。清 [[ 光绪 ]] 进士,入翰林,受命考察欧美法务,参与清末司法改革。民国间曾任法务总长,国立武昌中山大学(今 [[ 武汉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在南北政坛活跃多年。徐谦为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贡献颇多,著有《民法总论》和《刑法丛编》等法学专著。
==生平经历==
徐谦,字季龙,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出生于 [[ 江西 ]][[ 南昌 ]]
1903年,应试及第,成为光绪朝进士,进入 [[ 翰林院 ]] 仕学馆攻读 [[ 法律 ]]
1907年,毕业以后,先后任翰林院编修和法部参事职务,主持制订全国的新式法律。
1908年,任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长。
1910年,徐谦同 [[ 许世英 ]] [[ 华盛顿 ]] 参加国际司法会议,并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国的司法制度。 [[ 中华民国 ]] 成立后,1912年03月,任内阁司法部次长。
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等5团体正式改组为国民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出席并 与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王传炯、温宗尧、陈锦涛、陈陶遗、莫永贞、褚辅成、松毓、杨增新、于右任、马君武、田桐、谭延闿、张培爵、沈秉堃、王善荃、姚锡光、赵炳麟、柏文蔚、孙毓筠、景耀月、虞汝钧、张琴、曾昭文、蒋翊武、陈明远一起被推举为参议。
1913年04月27日,发表名文《布告国民》,鼓吹武装反袁。此后去上海,加入了 [[ 基督教 ]] 圣公会,并发起组建全国基督教救国会。
1917年,南下广州,任 [[ 孙中山 ]] 广州军政府秘书长。
1919年,以观察员资格参加 [[ 巴黎 ]] 和会,回国后,被聘为天津《益世报》主编。
1921年,任孙中山政府最高法院院长。
1922年,任北京 [[ 政府 ]] 王宠惠“好人内阁”司法总长。
1923年,任岭南大学文学系主任,并创办了《评议日报》。
1923年,应 [[ 冯玉祥 ]] 之聘进京,任中俄庚款委员会主席,同 [[ 李大钊 ]] 成为战友。
1926年,随冯玉祥访问 [[ 苏联 ]] ,回国后,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兼广州国民政府司法部长。
1927年03月国民党召开二届三中全会,徐谦当选为中央常委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武汉政变发生后,徐谦受到汪蒋两派的排挤,被迫辞去一切职务,寓居香港,重开 [[ 律师 ]] 生涯。
[[ 抗日战争 ]] 爆发时,他怀着一腔救国热情回到内地,任国防委员会委员。还曾任国民党北京分部主任、 [[ 福建 ]] 国民政府委员等职。
1940年09月26日病逝于 [[ 香港 ]]
徐谦一生为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竭心尽力,贡献颇大。
==人物著作==
[[ 民法总论 ]] 》、《刑法丛编》、《劳资合一》、《徐季龙先生遗诗》、《笔法荟谈》等。
==视频==
24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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