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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国徽.jpg|260px|缩略图|右|<big>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国徽)</big>[http://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90923/e2a30e7de2c64fe78c5738868afa1b92.jpe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342716131_498200 来自 搜狐 的图片]]]
==职责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在 [[ 政务院 ]] 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历史==
随着建国后国内外贸易的逐步发展,1952年8月7日,为了加强 [[ 商业 ]] 工作和使国内贸易与对外贸易更好地为即将开始的第一个五年 [[ 计划经济 ]] 建设服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撤销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分别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8月1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央人民政府机构的决议》的第二项,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和 [[ 中央人民政府商业部 ]] ,于1952年9月3日正式撤销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
1953年,中央对外贸易部对原有国营外贸公司进行调整,组成14个专业进出口公司和2个 [[ 专业 ]] 运输公司。
1954年11月改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组织结构==
1952年9月于北京设立16家国营外贸专业公司:
* [[中国机械进口公司]]
* 中国五金电工进口公司
* 中国矿产公司
* [[中国技术进口公司]]
* [[中国化工杂品进口公司]]
* 中国进出口公司
* 中国杂品出口公司
* 中国畜产公司
* 中国茶叶出口公司
* 中国土产出口公司
* 中国烟麻出口公司
* [[中国食品出口公司]]
* 中国粮谷出口公司
* 中国油脂出口公司
* 中国陆运公司
* 中国海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