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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鐵分割民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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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鐵分割民營化'''是[[日本]][[中曾根康弘]][[日本內閣|內閣]]為解決[[日本國有鐵道]](簡稱國鐵)的鉅額虧損而實行的改革計畫,主要將原為[[公法人]]機構的國鐵拆分為7家「[[JR]]」[[鐵路公司]],包括6家地區性的[[客運]]鐵路公司、以及1家全國性的[[貨運]]鐵路公司,分別為[[JR東日本]]、[[JR東海]]、[[JR西日本]]、[[JR北海道]]、[[JR四國]]、[[JR九州]]與[[JR货物]];此外,同時從國鐵中分拆設置數個涉及所有JR公司事務的機構,並成立日本國有鐵道清算事業團專責處理國鐵的大部分[[債務]]。整個計畫在1987年4月1日施行。

中曾根內閣除此以外也在修改《[[日本國憲法]]》和[[教育改革]]上頗費心力,但最終實現的僅此而已。從[[電電公社]]開始,到[[日本專賣公社]]、[[日本道路公團]]和[[日本郵政]]的[[民營化]],該改革也是[[自由民主黨 (日本)|自民黨]]政府推動的一連串民營化改革的一部分。而時任{{link-ja|運輸大臣|運輸大臣}}[[三塚博]]在這場改革中顯示了他的才能。

== 沿革 ==
===減少巨額債務 ===
隨著汽車普及、日本國鐵乘客減少及勞動成本上漲等因素,日本國有鐵路自1964年([[昭和]]39年)開始,[[東海道新幹線]]啟用後由盈轉虧,加上政府為防止[[通貨膨脹|通澎]]而壓抑加價,令赤字更大。昭和40年代後半的生產性向上運動失敗更令勞資關係惡化,以致不斷[[罷工]],貨運業務大受打擊。另一方面以首相[[田中角榮]]的[[日本列島改造論]]為代表,直到1975年(昭和50年)凍結新建設為止,日本國鐵被迫承接不少無法收回成本的地方鐵路路線建設。雖然隨著日本鐵道建設公團在1964年成立,地方路線的建築費用轉由國家負責,但營運的赤字仍然要日本國鐵承擔,除此之外興建[[新幹線]]的巨額費用也直接成為日本國鐵的債務負擔。昭和50年代開始,日本國鐵大幅提升票價,意圖彌補虧損,客戶卻因此流失,收入依然無法增加。

於是日本國鐵累積下來的債務與利息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陷入惡性循環之中。為了減輕債務負擔,於1982年8月2日[[運輸省]]的1983年度撥款預算中,決定停止招聘新員工。後來只有在1985年,僅招聘大學畢業生為「民營化後的幹部候補生」;翌年,連大學畢業生都停止招聘。

國鐵分割民營化的主要目的是經由民營化改善JR各公司業務,出售國鐵資產,藉此償還巨額債務、減輕國家財務負擔等。但中曾根康弘事後描述,真正目的在於解散[[工會]]。

===國鐵工會的解體===
日本國鐵與JR被視為兩間獨立的公司,因此JR藉口沒有義務聘請原日本國鐵職員,故意不聘請國鐵工會(簡稱「國勞」)的成員,達到排除國勞的目的。當時國勞坐擁超過十萬名會員,為當時日本最大的工會,也是當時最有力的在野黨[[日本社會黨]]的最大支持來源日本勞動組合總評議會的骨幹。另一方面,部分主張[[社會主義]]革命的激進派滲透入國勞,但國勞無法自力排除。於是,國鐵分割民營化的目的被認為是藉機排除國勞內部的激進派、削弱日本勞動組合總評議會,激發社會黨左右兩派對立引致內耗。分割民營化的批評者指該舉動針對特定工會,是「國家級[[不當勞動行為]]」。

== 民營化後 ==
=== 償還巨額債務 ===
日本國鐵分割民營化的時候,累積赤字達到37兆1000億[[日圓]]。當中日本國有鐵道清算事業團負責償還25兆5,000億日圓,剩下11兆6000億日圓由JR東日本、JR東海、JR西日本、JR貨物、新幹線鐵道保有機構(於1991年解散)分擔,預計經營將會困難的JR北海道、JR四國、JR九州則免除還債。

雖然國鐵改革的最大目的是償還巨額債務,不過算不上成功,其一是累積赤字巨大的利息可以再生利息。如果政府在赤字還小的時候及時出手援助的話,事情不會惡化至此。雖然只計單一年度的話,日本國鐵末期的1984年度已經轉虧為盈。但從還債角度而言不過杯水車薪,連利息也無法償還。

民營化後JR充分利用[[市場經濟]],核心業務因此好轉,負債亦降低到可以還清的水準,然而國鐵清算事業團還債不甚順利。清算事業團的土地資產帳面上雖然值14兆7300億日圓,但賣價預計只值7兆7000億日圓,整個計畫看來極不自然。事實上當時地價高升,資產價格水漲船高,1988年3月時的實際價格達30兆日圓,甚至有人主張從最初開始根本不需要分割民營化,可是當時政府認為賣地會令土地價格上漲不受控制,內閣會議決定「在地價停止異常上漲之前暫停賣地」<ref>「[https://www.mlit.go.jp/hakusyo/transport/heisei10/index2014/1020142.html 2 清算事業団による債務の処理]」 平成10年度[[運輸白書]]</ref>,使賣地無法按照原定計劃進行。一般情況而言[[供給和需求|供應]]增加的話價值應該回落,有指責認為此決定不合邏輯。之後[[日本泡沫經濟]]爆破後土地市價大幅減少的同時,利息繼續滾大,使欠債再進一步增加。1998年10月22日清算事業團解散時,欠款比剛從日本國鐵接收時還要增加2兆8000億日圓,達到28兆3000億日圓。

現在還款事務由[[行政法人]][[鐵道建設運輸施設整備支援機構]]的「國鐵清算事業本部」接管。清算事業團解散時的28兆3000億日圓借貸當中,16兆1000億日圓有利息債務撥入國家的[[一般會計]],換言之變成'''國家的債務''',返還退休金等未來開支3兆400億日圓由國鐵清算事業本部負責,[[厚生年金]]移換金等7000億日圓由JR負責返還,其餘[[撇帳]]。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731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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