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929
次編輯
變更
花旗总会
,無編輯摘要
花旗总会旧址位于今黄浦区福州路209号,1953年,改为市高级法院及中级法院所在地,改名高法大楼。1994年,大楼被列为上海市第二批优秀历史建筑。目前上海花旗总会为 [[ 上海金融法院 ]] 办公驻地。
==简介==
上海之有俱乐部,俗称总会,美国侨民建立总会较迟,1917年在南京路33号设立花旗总会,后在 [[ 静安寺 ]] 路建屋,改称斜桥总会, [[ 太平洋 ]] 战争后为日军占作情报处。胜利后,成为美军俱乐部。1923年5月,在福州路209号中央捕房(今上海市公安局所在地)西侧建造七层高楼(连地下室),于1925年8月建成。
花旗总会又称美国总会,占地916平方米,建筑面积6753平方米,由美商克利洋行设计,其实是由著名 [[ 建筑师 ]] 却达克承担,慈记营造厂施工。外貌采用美国殖民时期建筑风格,仿 [[ 欧洲 ]] 新古典主义威尼斯式。正立面竖三段式。底层至六层外墙砌储色墙砖,系从美国采购,以白水泥嵌缝。正门两旁各置二根塔什干式柱,构成装饰性的走廊。二层为落地长窗,外面挑出长阳台,铁花栏杆。各层窗皆长方形,窗媚呈 [[ 白色 ]] 弧状。最高层外墙以白瓷砖贴面,拱形长窗,外壁并有双柱。顶上挑出檐口。地下室则半露于地面。进大门为环形 [[ 大理石 ]] 扶梯,登上平台,通向内厅,地坪亦为大理石铺成。 [[ 电梯 ]] 、水汀、 [[ 锅炉 ]] 等设备优良一。
花旗总会为会员制,会员大部分是美商洋行银行的高级职员,也有少数华人参加。底层扶梯后为餐厅,东有酒吧,西为弹子房,二楼有休息室。扑克室、麻将室、阅览室、舞厅等,三楼以上为房间,供会员住宿。太平洋战争时,为日军封闭,抗战胜利后,恢复为总会。上海解放前后,美侨大部分撤退,总会亦告停顿。1953年后,这里是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和中级人民法院,改名高法大楼。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