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52.15.70.136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
、
搜尋
← 較舊編輯
較新編輯 →
航空安全
移除 1 位元組
,
4 年前
→
航空安全总则
(三)定期进行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训练,及时消除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隐患。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航的外国民用
航空
[[
航空
企业
]]
企业
,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报送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方案。
第七条:公民有权向民航公安机关举报预谋劫持、破坏民用[[航空器]]或者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对维护民用航空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空防安全事项==
123456王
46,162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