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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璟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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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璟碑 ''' ,位于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东户村,为邢台市沙河市的一个省级 [[ 文物保护单位 ]] ,类型为石刻,公布时间为1982年7月23日。
宋璟碑的历史年代为 [[唐朝| 唐代 ]]
==详细介绍==
宋璟碑,是我国唐代名相宋璟的神道碑,全称“大唐故尚书右丞相赠太尉文贞公宋公神道之碑”。因碑文是唐代“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 [[ 颜真卿 ]] 撰并书”,所以也称“颜鲁公碑”。该碑现坐落在邢台市桥西区李村乡东户村乡中学院内,原系河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 [[ 国务院 ]] 核定为 [[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之一。
该碑高4.08米,宽1.6米,厚0.47米,碑的正面、阴面和左右两侧均刻有颜真卿书写的盈寸楷体,洋洋三千余言,尽述宋璟“历仕三朝,刚直不阿”的荣耀事迹。碑首呈半圆形, [[ 浮雕 ]] 缠尾四龙,矫健雄浑。碑额为方形,正中阴文篆书“大唐故尚书右丞相赠太尉文贞公宋公神道之碑”二十个大字。原有仰首贔屃碑座,上刻褡裢花纹,庄严稳重,今已逸失。碑文题后结衔:“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撰并书”。[1]
因宋璟为一代名相,尝作 [[ 梅花赋 ]] 并以 [[ 梅花 ]] 自喻,品格高尚,政绩卓著,其碑又由唐代名臣、大 [[ 书法家 ]] 颜真卿撰文并书丹,且颜真卿书写宋璟碑文时已经六十五岁,可谓人书俱老,书法艺术已至炉火纯青之境界,故明代学者都穆称宋璟碑“人文字,真足三绝”。的确,宋璟碑集道德文章、翰墨 [[ 艺术 ]] 于一体,正是其得以传世并名闻中外的重要原因。宋 [[ 欧阳修 ]] 在见到颜真卿撰写的、已有些残缺的宋璟碑时曾说过变样的话:“如忠臣烈士,首先君子庄严尊重,使人畏而爱之,虽其残不忍弃也”。明沙河县知县方豪曾将其与颜真卿所书之多宝塔碑相比,言宋璟碑有四胜:“彼演释因,此照儒躅,一也;彼代岑书,此为自撰,二也;彼尚为郎,早年之书,此已为公,晚年之作,三也;彼在名郡,拓之众者,屡经翻刻,已失其真,此在陋邦,未经屡拓,点画如初,四也”。清 [[ 大学士 ]] 魏裔介《宋广平碑跋》也说:“其神道碑文乃颜鲁公撰并书,文则景星庆云,字则龙翔凤翥。盖文贞公为有唐一代奇绝人物,而鲁公气节皎皎,与日月争光,精神相耀,故不肯轻着一笔,真世之鸿宝也”。现被列入中国一百通名碑。
==立碑过程==
在唐代,立碑颂德之风极盛。 [[ 唐玄宗 ]] 天宝八年(公元749年),宋璟的第四子宋浑任御史中丞,殿中侍御史颜真卿是其部下。宋浑便与颜真卿商量为其父立碑之事,并准备上奏唐玄宗,要求“御制碑文”。可是就在这时,宋浑因贪赃枉法被贬官,流谪贺州,建碑之事“缘此中止”。
事隔二十一年后,到了 [[ 唐代宗 ]] 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十二月,宋璟之孙宋俨为“追念祖父德业”,重议为祖父宋璟立碑之事,再请颜真卿撰写碑文,并由昭义军节度观察使薜嵩主持,命权知邢州刺史封演“购他山之石,曳以百牛,潺刻字之工”。经过“半岁”,碑始成,并于大历七年(公元772年)九月二十五日,将碑立于宋璟墓前。宋俨是宋璟第七子宋华之子,建碑时正任苏州刺史。
是碑初立时,前后两面及碑右侧皆刻文,左侧无字。大历八年颜真卿任湖州刺史后,因“尝思前文疏漏”,就又写了一篇增补碑文,想请宋俨将其补刻于碑左。但宋璟的第八子宋衡此时又因“居官坐赃”被贬谪沙州,后又在保卫 [[ 敦煌 ]] 的战斗中城陷被俘,此事又被搁置。直到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十一月,唐蕃和好,宋衡被吐蕃以“二百骑尽室护归”长安。这时年已七十岁的颜真卿才又重新增写碑文,于大历十三年(公元778年)春,补刻于碑之左侧。
宋璟碑历来倍受后世重视,然不知何时断裂并埋没于荒草泥土之中。明正德年间沙河知县方豪与县丞李尚质、典史高雄、教谕杨传、训导敖廷杰、文明等人,组织人力物力,将断碑起出土中,镕铁以续之,方豪并作《续宋文贞公神道碑记》以记其事。明 [[ 隆庆 ]] 年间顺德府 [[ 通判 ]][[ 归有光 ]] 《跋广平宋文贞公碑》也有“方思道(即方豪,字思道)为沙河令,碑已断没,出之土中,镕二百斤铁,贯而续之”的记载。 ==参考文献==
4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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