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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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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生涯和服役
== 家庭与童年 ==
== 早期生涯和服役 ==
[[File:Lincoln protecting Potawatomi.jpg|thumb|150px|黑鹰战争中,林肯在自己的军人面前保护一个土著人。]]
1832年,23岁的林肯贷款买下新萨勒姆的一家小杂货店。虽然这一地区经济十分兴旺,这家店的经营状况却不好,林肯最终也将之出手。同年3月,林肯开始自己的政治生涯,试图参选[[伊利诺伊州议会]]。他在当地颇受欢迎,十分健谈,能够吸引听众,但缺乏教育、有权势的朋友和财力,这可能是他最终败北的原因。他试图推动改善桑加蒙河的航行条件<ref>[[#Donald|Donald (1996)]], [http://books.google.com/?id=fuTY3mxs9awC&pg=PA41&dq=%22New%20Salem%20debating%20club%22 pp. 40–42].</ref>。
 
在选举之前,林肯在[[黑鹰战争]]中为伊利诺伊州民兵服役,军衔至上尉<ref>Winkle, pp. 86–95.</ref>。战后他继续为8月6日的议会选举造势。林肯身材高大強壯,能够“震慑任何对手”<ref>Sandburg (2002), p. 14</ref>。在他的第一次演说时他见到自己的支持者被人攻击,于是他抓住此人的“脖子和裤脚”,将他丢了出去<ref>Donald (1996), p. 46.</ref>。最终在13名候选人中林肯仅名列第八(前四名当选),但他在新萨勒姆选区的300张选票中获得277张<ref>Winkle, pp. 114–116.</ref>。
 
林肯在新萨勒姆担任邮政局长,后来成为县勘测员,并始终如饥似渴地阅读学习着。后来他决定成为一名律师,并通过阅读{{Link-en|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布莱克斯通}}的《{{Link-en|英格兰法律评论|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等法律书籍自学。林肯说“我不和其他人一起学习”来描述自己的学习方法<ref>Donald (1996), pp. 53–55.</ref>。1834年,他第二次议会竞选获得成功;虽然他以[[辉格党 (美国)|辉格党人]]身份参选,许多民主党人相比一个更有权势的辉格党候选人,更愿意选择他<ref>White, p. 59.</ref>。
 
1836年,林肯获得律师从业资格<ref>Donald (1996), p. 64.</ref>,并迁至伊利诺伊州的斯普林菲尔德,在玛丽·托德的堂兄弟{{Link-en|约翰·T·斯图尔特|John T. Stuart}}处开始当律师<ref>White, pp. 71, 79, 108.</ref>。林肯成为了一名能干的且成功的律师,在盘问和最后陈述方面颇有名声。他在1841年至1844年与{{Link-en|史蒂芬·T·洛根|Stephen T. Logan}}搭档,此后{{Link-en|林肯-亨顿律师所州立历史古迹|Lincoln-Herndon Law Offices State Historic Site|自立门户}},同{{Link-en|威廉·亨顿 (律师)|William Herndon (lawyer)|威廉·亨顿}}搭档。他称亨顿是个“努力好学的年轻人”<ref>Donald (1948), p. 17.</ref>。作为来自桑加蒙县的辉格党议员,他在[[伊利诺伊州众议院]]中连任四届<ref>Simon, p. 283.</ref>。
 
在1835–36年立法会期中,林肯投票将投票权扩大到所有白人男性,不论是否拥有土地<ref>Simon, p. 130.</ref>。他以“自由土壤”立场闻名,同时反对蓄奴制和{{Link-en|美国的废奴主义|Abolitionism in the United States|废奴主义}}。1837年在第一次阐述自己的观点时,他说道:“奴隶制是建立于不公正和糟糕的政策之上的,但施行废奴主义却将增强而非缓和其罪恶<ref>Donald (1996), p. 134.</ref>。”他紧随[[亨利·克莱]],支持[[美国殖民协会]]将获自由的奴隶定居至[[利比里亚]]的措施<ref>Foner (2010), pp. 17–19, 67.</ref>。
 
== 国会议员 ==
[[File:Abraham Lincoln by Nicholas Shepherd, 1846-crop.jpg|thumb|200px|近40岁的林肯,[[美国众议院]]议员。照片为1846年林肯的法学学生所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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