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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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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國有不同。如英國叫上議院(貴族院)和下議院(平民院);美日叫參議院和眾議院;法國叫參議院和國民議會;荷蘭叫第一院和第二院等等。
**上下兩院的組成和職權,有些方面是相同的,如兩院議員一般均經選舉產生並定期實行改選,兩院都享有立法和監督行政的權力等等。但又各有若干差異。上議院通常較下議院更為保守,其議員當選資格有更多的限制,任期也較長。有的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規定:議案必須經兩院分別通過才能成立,因而上議院一般都有權拖延或否決下議院通過的決議,以牽制或抵消下議院的作用(如英美等)。<ref name="微博">{{cite web |url=https://www.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433901434044729 | title= 國會制度:一院制和兩院制 | language=zh | date=2019-11-01 | publisher=微博 | author=高潇城 | accessdate=2020-07-21}}</ref>
==德國兩院制的與眾不同==*由參議院和國會組成的「兩院制」,是德國議會制特色之一。*德國與美國的參議院制度均源於聯邦制,但兩者大不相同。最大的分別在於德國參議院的成員並非由選舉產生,而是由各州的政府官員兼任或委任。**參議院的工作只算兼職,沒有工資,在各州的工作才算正職。*德國的參議院不能算是真正的Parliament,只能算做Federal Council (聯邦會議)。**參議院的成員亦不能稱為議員,他們沒有劃一的任期,全部均為各州官員或其委任的代表,情況就如同聯合國的各國代表團一樣。*德國的參議院權力不小,它是德國式的五權分立(聯邦總統、聯邦政府、國會、參議院、聯邦憲法法院)的其中一個權力機關。**按照德國基本法的規定,參議院比國會更早收到聯邦政府草擬的法案,可以首先提供意見,影響國會的決策。**國會所通過的一部分法案亦必須得到參議院支持方能生效。如果參議院與國會相持不下,該法案便要送交由兩會相同人數所組成的「調解委員會」(Mediation Committee)處理,嘗試化解雙方分歧。**調解委員會的會議全屬閉門會議,會議記錄至少要經過八年才會公開。**考察的香港立法會議員均對此感到懷疑,質疑閉門會議是否恰當的做法。但德國的朋友告訴我,這個調解委員會非常成功,近年的法案都能成功解決。*一切都是為了制衡。他們的政治制度是經歷了希特勒的納粹德國這一個民主失敗的過程後,擔心類似的民主災難會再次降臨。**參議院的存在,避免了任何於國會中取得多數議席的政黨專制的可能!如果你是當今德國總理默克爾,你必須說服「聯合政府」內不同政黨接納你的意見。同時面對那個並非由選舉產生、僅由各州代表組成的參議院。他們所代表其所屬州份的利益,所以德國總理打從法案草擬之初,便不僅要從聯邦整體角度思考,亦要考慮各州的獨特利益。*德國朋友他們認為直到目前為此,這個制度是成功的。德國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政制模式。<ref name="立場博客">{{cite web |url=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奇特的德國兩院制-德國見聞之三/ | title= 奇特的德國兩院制 — 德國見聞之三| language=zh | date=2015-03-07 | publisher=立場博客 | author=葉建源 | accessdate=2020-07-21}}</ref>
==参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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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青木宣親.jpg | thumb | 300px | 青木宣親 <br>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954901 原圖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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