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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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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規定總統僅可在得到參議院‘建議與認可’後任命人事與簽訂條約。眾議院在這兩項程式中並無憲法上的作用。所以參議院的權力較眾議院為廣泛。
*在美國憲法第十二修正案中,眾議院有權在沒有總統候選人取得選舉人團多數支援的情況下,推選總統。
**第十二修正案要求眾議院自選舉人團得票數最高的兩名候選人中選出一名。<ref name="iask 愛問">{{cite web |url=https://iask.sina.com.cn/b/4Vs2c2QC2l.html | title= 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職能怎麼劃分? | language=zh | date=2016-11-15 | publisher=iask 愛問 | author=馨語隨風飛1 | accessdate=2020-07-21}}</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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