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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良原繁
,'''奈良原繁''',[[日本]][[武士 (日本)|武士]]、官僚。[[靜岡縣]]令、[[沖繩縣]]知事、[[貴族院]]議員、[[元老院]]議員、[[錦雞間祗候]]、日本鐵道會社(後甲武鐵道會社兼任水戶鐵道社長)社長等。[[男爵]]。
奈良原繁原名'''混''',幼名'''三次''',通稱'''喜八郎''',名乘幸五郎。[[薩摩藩]]出身。其名字中的「繁」則是後來[[明治]]7年(1874年)依[[島津氏|島津家]]家令而改的。其兄喜左衛門熱衷於學習劍道的藥丸自顯流,兄弟二人以善於使用[[槍術]]而知名。[[文久]]二年(1862年)跟隨[[島津久光]]上京,在[[寺田屋事件]]中擔任鎮撫使。在同年[[生麥事件]]中,有傳聞稱斬殺[[英國]]商人[[查理·理查德森]]的不是兄長[[奈良原喜左衛門]],而是奈良原繁。翌年的[[八月十八日政變]]<ref>[http://sengokujapan.blogspot.com/2019/12/blog-post_15.html ——八一八政變],blogspot,2019年12月15日</ref> 中同[[高崎正風]]等人暗中活躍,成功將[[長州藩]]的勢力驅逐出京都。在[[薩英戰爭]]中,兄長喜左衛門參加了戰鬥,奈良原繁自己沒有參加。
奈良原繁反對[[西鄉隆盛]]討幕路線,[[明治]]2年(1869年)2月[[戊辰戰爭]]期間回到[[薩摩藩]],同下級藩士發起藩政改革。明治4年(1871年)12月,作為沖繩特使前往[[鹿兒島縣]]任職。明治7年(1874年)2月,成為[[島津忠義]]的家令。明治9年(1876年)9月兼任[[玉里島津氏|玉里家]]的家令。明治12年(1879年)擔任[[內務省|內務]]權大書記官、明治14年(1881年)擔任[[農商務省|農商務]]權大書記官。明治16年(1883年)任[[靜岡縣]]縣令。明治17年(1884年)任日本鐵道社社長。
明治25年(1892年)就任[[沖繩縣知事列表|沖繩縣知事]],在[[杣山 (琉球)|杣山]]問題上同沖繩本土政治家[[謝花昇]]發生嚴重對立,奈良原繁下令縣廳鎮壓謝花的[[沖繩俱樂部]]。奈良原繁在任期間實施強硬的改革政策,因此得到了「琉球王」的綽號。他確立沖繩土地整理法,對沖繩縣的土地進行整理。同時他也阻撓支持原琉球王族[[第二尚氏]]成為世襲沖繩縣知事的[[公同會運動]]。
在日本,[[釣魚台列嶼]]中最大島[[钓鱼岛]]上的最高峰[[高华峰]]被称为“[[奈良原岳]]”。
==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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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731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