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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励志社建筑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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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群==
励志社总社位于原 [[ 明故宫 ]] 西苑水晶台之上。建筑建于1929年至1931年间,由 [[ 范文照 ]] 、赵深设计,上海陆根记营造厂承建,总建筑费用15万元。励志社总社三幢 [[ 建筑物 ]] 内部设施齐全,有多功能礼堂、 [[ 剧院 ]] 、办公室、餐厅、浴室、宾馆式客房和理发室等,还有 [[ 网球 ]] 场、手球场、 [[ 排球 ]] 场、 [[ 田径运动 ]] 场、 [[ 跑马 ]] 场等。
励志社的三幢大屋顶清代宫殿式建筑呈“品”字形分布,均坐北朝南,由西向东分别是大礼堂、一号楼和三号楼。大礼堂建于1931年,主体为 [[ 钢筋 ]][[ 混凝土 ]] 结构,而梁、椽、挑檐则是木结构。高三层,重檐庑殿顶,平面为方形,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可容500人就座。内部按照当时比较现代的剧院布置,设有门厅、休息室、观众厅及其他服务设施,在其四周还建有附属用房。一号楼建于1929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中间高三层, [[ 庑殿顶 ]] ;两翼高二层, [[ 歇山顶 ]] ,东西对称,烟色筒瓦屋面,绿色屋脊。大楼入口处建有门廊,红漆廊柱。大楼底层墙面为水泥假石粉刷,第二层以上为清水勾缝。大楼东南墙角,镶嵌有一块正方形石碑,上刻“励志社 [[ 民国 ]] 十八年志 立人立己革命革心 蒋中正与励志社同仁共勉”字样。三号楼,建于1930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846平方米。屋顶结构与1号楼相反,中间高三层,歇山顶;两翼高三层,庑殿顶。东西对称。烟色筒瓦屋面,脊檐饰有 [[ 瑞兽 ]] ,檐口梁枋施以 [[ 彩绘 ]] 。 [[ 屋顶 ]] 建有壁炉烟囱,烟囱上部做成宫殿式屋顶。一号楼和三号楼内部均呈中廊式布局,两边为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客房,是接待贵宾住宿之处。
==历史事件==
*1932年8月16日,在南京 [[ 励志社 ]] 举行了中国的第一次全国体育会议。著名 [[ 教育家 ]][[ 朱家骅 ]] 任会议主席。 *1935年10月10日,在励志社大礼堂举行了南京历史上的第一次集体婚礼即“第一届新生活集团结婚”,证婚人为时任的南京市市长马超俊,共33对新人志愿参加。参加此次集体婚礼的每对新人平均花费不超过60元,公家花费约为1000元。各 [[ 媒体 ]] 盛赞这种新兴婚仪“观礼者千余人,极一时之盛”。此后,集体婚礼在全国得以进一步推广。 *1936年4月29日下午4时, [[ 中国国家足球队 ]] 与中华足球联合会代表队在励志社球场进行足球表演赛。原本这场比赛应在上海申园 [[ 体育场 ]] 进行,但因连日阴雨才改在南京励志社进行。这场比赛吸引过万观众到场观看, [[ 李惠堂 ]] 等 [[ 球星 ]] 参加了比赛,最终以中国队以2比3负于中华足球联合会队。 *1941年9月, [[ 汪精卫 ]] 伪国民政府在此成立了培训傀儡汉奸的军校基地“绥靖军官学校”,并常于此与 [[ 日本 ]] 高级官员会晤。 *1946年2月15日, [[ 国民政府 ]] 在励志社大礼堂设立国防部审判战犯 [[ 军事法庭 ]] ,专门审讯侵华日军战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元凶谷寿夫、在紫金山下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野田岩等战犯,先后被引渡在此被判死刑,并在南京执行枪决。 *1949年4月23日 [[ 中国人民解放军 ]] 占领南京城时,入城的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十五军将军部设在励志社。此时,代理总干事侯鸣皋及部分职员仍留守励志社,直到南京市军管会交际处接管励志社会在南京城中的资产。接管完成后,交际处迁入办公。 *1949年10月间,南京市军管会交际处将励志社会总部移交三野组织部使用。此后,此处建筑先后做过 [[ 华东军区 ]] 干部子弟学校、 [[ 幼儿园 ]] 。1953年改为中苏友好交际处。 *1956年,成为 [[ 中国共产党 ]] 江苏省委员会招待所,因地址为中山东路307号,对外称“307招待所”。1991年,更名为钟山宾馆。